5月7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后,机制电价水平按国家政策上限执行,统一明确为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单个项目机制电量上限参考外省新能源非市场化率,适度优化;执行期限按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剩余小时数执行。
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竞争机制。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明确机制电量规模、执行期限,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2025年竞价申报充足率不低于125%。竞价时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不高于竞价上限)。支持分布式光伏企业委托代理商参与竞价工作,初期分布式光伏代理商应参考售电公司相应资质。2025年竞价工作原则上于6月份组织。自2026年起竞价工作原则上于前一年10月份组织。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山东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本细则新能源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及以后全容量并网的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新能源项目 )。
全容量认定方式: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规模,以项目核准(备案)容量为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应严格按照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出具接入系统设计方案书面回复意见(答复单),并组织并网验收。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