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亚玛顿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终止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46.29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1.2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实施主体为亚玛顿(石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对于项目终止,公告指出原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是公司2023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原计划建设4条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产线,形成年产4,000万㎡1.6mm超薄光伏背板玻璃的生产能力,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3条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产线并均已投产。由于该项目建设初衷是计划通过与浮法原片玻璃供应商合作,用普通浮法玻璃替代光伏压花玻璃作为双玻组件背板提供给客户,近年来因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快速上涨,行业出现阶段性和结构性的供需错配,从而导致光伏玻璃市场竞争加剧和产品价格下行,客户端背板使用浮法玻璃的订单项目受到影响,且该项目现有产能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为了更好解决光伏压花原片玻璃采购瓶颈,公司拟通过与当地光伏压花玻璃供应商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玉晶”)进行合作,租用其厂房建设内蒙古鄂尔多斯深加工基地,一方面通过就地采购内蒙古玉晶的光伏压花原片玻璃,减少物流、包装、损耗等成本;另一方面可以综合利用当地资源和能源优势,实现综合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新增年产1.2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实施主体:亚玛顿(鄂尔多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周期为24个月,计划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其中3,746.29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该项目,剩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及实施主体的其他股东以自筹资金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