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华电科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称“曹妃甸重工”)与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称“华电秦皇岛公司”)签署了《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件及钢桩基础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93,98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公告显示,该合同标的为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昌黎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海上钢结构平台结构件及钢桩基础,包括光伏单元钢结构平台全部结构件、光伏单元钢桩基础、箱变平台钢桩基础、电缆桥架钢桩基础及海陆缆转换平台钢桩基础,包括原材料采购、钢结构加工、钢结构防腐及成品运输;同时包含以上范围内的全部设计、材料、技术服务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资料。定价依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