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对风电、光伏项目入市的具体要求如下。1、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1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须直接参与中长期及现货交易;110千伏以下新能源场站: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作为价格接受者,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后须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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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5年集中式光伏、风电全部入市

2024-12-09 09:20 来源: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 

12月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对风电、光伏项目入市的具体要求如下。

1、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

1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须直接参与中长期及现货交易;

110千伏以下新能源场站:

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作为价格接受者,直接参与中长期交易后须报量报价参与电力现货交易,

未直接参与交易的作为价格接受者,执行当月无保量保价电量比例的风电(光伏)市场化结算均价。

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各月中长期交易净合约电量(含绿电交易)折合利用小时数分别不超过35、60小时。(即年度中长期小时数不超过420小时、720小时)

2、分布式新能源:

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即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全部保量保价)。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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