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用户咨询已经在自治区发改委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能否变更投资主体?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对此做出回应。
1.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备案的未获得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可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变更投资主体等信息。
3.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备案的已获得建设指标的光伏项目,在项目全容量投产前,仅可变更为获得建设指标企业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