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一至七区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人共计5家,分别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其中,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分别预中标第二区、第五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别预中标第四区、第七区。
今年7月30日,第八区中标企业已公布,中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 万千瓦)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西北,距离吴忠市区约 56km,场址区海拔高程约1345.34m~1568.87m,总占地面积约为 34723亩,光伏场区西侧紧邻中宁红寺堡边界,南侧紧邻大河乡,东侧紧邻红寺堡镇。本工程为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000MW,直流侧装机规模1200MWp。光伏发电拟通过1回330kV线路接入天都山750kV变电站;项目配套建设1座 330kV 升压站,光伏场区建设311个光伏发电单元,通过5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拟在330kV升压站附近配套建设1座110MW/220MWh储能电站,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项目光伏基地 330kV 升压站。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三区/第二区/第一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其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第一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北部,京藏高速以西、定武高速以北,占地约3274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42.16904MWp。
第二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北部,鸣红公路以北、京藏高速以西,占地约4003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10.81382MWp。
第三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北部,鸣红公路以北、京藏高速以西,占地约4001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22.915MWp。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招标范围: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三区/第二区/第一区工程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本标段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本标段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本标段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个月,暂定2024年11月1日开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
(1)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 100 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三区工程 EPC 总承包;
(2)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 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 100 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二区工程 EPC 总承包;
(3)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 300 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 100 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一区工程 EPC 总承包。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不能同时中标多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标段优选顺序(按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余下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按“不能同时中标多个标段”的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其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第四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中西部,鸣红公路以南、京藏高速以西,占地约3996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38.775MWp。
第五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中东部,京藏高速以东、定武高速以北,东侧紧邻G344国道,占地约5288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62.565MWp。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招标范围: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本标段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本标段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本标段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个月,暂定2024年11月1日开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
(1)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五区工程EPC总承包
(2)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四区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不能同时中标多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标段优选顺序(按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余下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按“不能同时中标多个标段”的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七区/第六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其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第六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西南部,定武高速两侧,中太铁路北侧,占地约3530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34.271MWp。
第七区: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中东部,京藏高速以东、定武高速以北,东侧紧邻G344国道,占地约4900亩;直流侧装机容量150.67MWp。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招标范围: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七区/第六区工程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本标段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本标段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本标段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6个月,暂定2024年11月1日开工。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名称分别为:
(1)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七区工程EPC总承包
(2)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六区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不能同时中标多个标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标段优选顺序(按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从大到小)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推荐为余下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按“不能同时中标多个标段”的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其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本区域位于光伏场区南部,京藏高速以东、定武高速以南,太中铁路两侧,占地约6434亩;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37.9MWp,交流测装机容量约为198MW;本项目光伏组件拟采用N型610Wp双面双玻多主栅单晶光伏组件,每22个或23个光伏组件串并联接入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1台逆变器并联接至一台3300kVA箱变。本区域共计61个发电单元。本区域35kV电缆拉管穿越太中铁路5根、定武高速10根。
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
招标范围: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光伏场区第八区工程EPC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光伏场区施工图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竣工图编制等;本标段所有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运输等;本标段光伏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和光伏场区全部设备安装;本标段专项和专题工作、调试和验收工作及其他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8个月,暂定2024年7月31日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