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公布了绥德县农业农村局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绥德县农业农村局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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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绥德县公布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

2024-09-20 10:03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日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公布了绥德县农业农村局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如下:

绥德县农业农村局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CSD-ZC-2024-003

项目名称: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066,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6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066,200.00元

微信截图_20240920095851.png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约15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绥德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千村光伏发电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及2023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及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查询时间须从招标文件发出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基本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时间须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并提供截图,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cn/);(10)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锁的可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912-3452148、029-88661298或4006-369-888(陕西CA联系电话)。

2.请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提前熟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手册”、“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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