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银星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
根据表示,2022年8月19日,同意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当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2年12月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8月27日,提交终结破产程序报告,法院认为《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终结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银新能源表示,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及持续经营,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据公开资料显示,宁夏银星能源光伏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14日,主营范围包括: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风力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灯具、太阳能户用电源、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太阳能航标灯、太阳能杀虫灯、光伏水泵、光伏控制、逆变系统、光伏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零配件等新能源节能领域产品的生产制造、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和销售及国内外光伏工程设计、施工,进出口业务(非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非专管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和国内贸易);地面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光伏组件清洁及房屋设备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