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关于征求《贵州电力爬坡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爬坡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方:1.贵州电网统调范围内电力电量平衡的发电机组(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组,暂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2.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等);3.电力调度机构集中式管理的风电发电场、光伏发电站;4.其他需要分摊爬坡辅助服务费用的市场主体。
原文如下:
北极星输配电网前天
安泰新能源前天
六盘水市钟山区能源局前天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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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人民政府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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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07月03日
正泰新能Astronergy07月03日
金友集团07月03日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前天
能源新媒07月02日
中国能源观察07月02日
浙江能源监管办06月30日
云南省能源局06月27日
日立能源06月26日
吉林省能源局06月19日
中能传媒研究院06月18日
湖南能监办06月18日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06月18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6月17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07月01日
贵州建工集团三公司06月26日
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06月26日
贵州省能源局06月23日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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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05月28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5月28日
贵州省发改委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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