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电投集团日喀则能源有限公司西藏桑珠孜区90MW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发布。
招标公告显示,该项目包括一座35kV开关站、配套18MW/72MWh电化学构网型储能系统、90MW光伏阵列区光伏发电单元以及升压系统、集电线路、防雷系统、环保设施、水保设施、消防设施、全站控制系统、场区围栏、接入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及拉萨集控系统、智慧化场站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生产期配套(包含框架式或砖混综合楼、装修装饰、水泵房、危废品库,预制式设备舱体、水源井施工及水资源论证、取水证办理)等辅助设施,不含光伏治沙工程。
(1)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地质详细勘察、试桩报告和相应试验数据、用于发包人采购部分的各类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光伏电场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勘察设计工作。
(2)负责本项目除光伏支架、光伏组件、箱变、组串式逆变器(含支架)、SVG、电缆、构网型储能系统成套装置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含甲供设备)的二次倒运、卸车、保管。
(3)负责本项目涉及全部土建施工及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含通信、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进场道路建设或改造、场区道路、场外道路修复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房屋建筑物、设备(构架)基础及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可靠性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支付和服务、工程开工许可证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安全、消防、职业健康等方案的实施至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不限于第三方质量监督(含电力质监注册、协调、咨询费用及各阶段验收,)、启动验收、并网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安全三同时及安全设施设计相关手续、网络安全(不限于等保测评、二次安防、纵向加密、主机加固)、电网数据接入及联调、态势感知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报告及策略编制、智慧化场站建设、全站设备标识标牌、光伏组件到货及安装检测并出具报告、工程专项验收(消防、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健康、档案、防雷接地、电磁辐射)、达标投产验收、竣工验收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所有验收(包含SVG、PMU、电科院调试等(如需));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全部由总承包人负责。
(4)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负责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试运行或安全、稳定、持续240小时的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涉网手续办理、后期涉网性能试验,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
(5)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以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外的复垦及验收和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施工期临时用地批复及其涉及的复垦,各阶段的场地清理恢复、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工作等,包括验收、档案管理、移交以及质保期服务。
(6)负责购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保险,包括不限于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人身意外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及参建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其中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需满足《国家电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7)本项目送出线路由电网公司建设,承包人负责配电柜至终端塔之间的施工及所需材料(含电缆)的采购。
本项目为西藏自治区2024年度保障性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图纸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建设,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全容量投产后90天内完成专项验收(除档案验收外),项目全容量投产后120天内移交生产验收,项目全容量投产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档案验收和竣工结算,项目全容量投产后12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