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实施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51号),标志着全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成功获批。“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为自治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是深入贯彻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落实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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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GW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获批

2024-05-30 09:39 来源: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5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实施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51号),标志着全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成功获批。

“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为自治区首个跨盟市合作保障性新能源项目,是深入贯彻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落实新能源消纳举措的重要尝试,旨在将阿拉善盟资源特点与乌海市用能需求有机结合,相互间优势互补,实现资源要素跨区域优化配置,全力推进地区间能源产业协同发展,助力自治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争先发展。

据悉,项目建设保障性并网新能源200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70万千瓦,配建储能30万千瓦。

项目实施主体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与乌海市负荷企业签订绿电中长期协议实现绿电消纳,满足乌海市负荷企业绿电需求,为阿拉善地区新能源消纳开辟新通道。

阿拉善盟能源局表示,将抓紧履行项目核准 (备案)手续,主动协调本地区林草、环保、国土等主管部门,加快办理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确保项目于年底前开工建设。

同时,与乌海市能源局组织项目业主和电网企业,按照相关园区负荷落实情况、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情况,统筹安排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工期,落实相关协议承诺,确保项目2025年底前投产。

内蒙古电力公司将督促和指导项目业主按照申报方案落实储能规模,配套储能原则上由项目业主建设,允许通过租赁、购买调峰服务等方式落实储能容量,确保配套储能和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尽快组织项目相关输变电工程建设,做好项目接网工作,确保网源同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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