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湖南省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2024〕3号雨湖区鹤岭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拟征收土地项目及目的:雨湖区鹤岭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拟征收土地范围: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群力村、立新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12日由湘潭市雨湖区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居)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现状调查及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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