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启动4GW风、光项目竞配,并给出了具体的竞配细则。
根据文件,本次安排的光伏发电竞配规模为2.5GW,申报范围为6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但单体规模不得超过200MW。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开发投资协议,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耕地,未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项目需在2024年12月底前首次并网发电,2025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在具体的竞配细则方面,评分主要包括申报企业业绩、土地落实、电网接入、配储比例、存量项目并网情况等五方面。配储要求占据了整体评分的50%,比例则不得低于5%,且年度最大放电功率不得低于装机容量的90%。
配储评分将去掉申报比例最高和最低的10%项目数,其余项目计算平均值P,低于或高于平均值的评分将不断衰减直至为0.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企业业绩包含了投资能力和投资业绩两方面。其中,投资能力给出的参考金额为光伏按3.5元/瓦计算,风电按6元/瓦计算。投资业绩则包含了光伏发电投资、光伏制造、储能制造、储能电站投资等几个不同的单元,满足其中任一类型的要求即可得满分。
具体到评分排序方面,如果评分相同,则按照配储比例>土地落实情况的优先级安排项目指标。另外,如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之间存在共享容量接入,且评审阶段项目均入选规模配置范围,同样按照储能配置比例进行优先级排序,风电和光伏项目配储换算比例为1:2。
对纳入安徽省2021年开发建设方案的光伏电站项目,每有1个项目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项目选址涉及水利耕地等问题,已书面承诺放弃项目建设或已同意换址继续建设的,不扣分;项目选址不涉及水利耕地等问题,已书面承诺放弃项目建设,对申报企业扣0.25分;其他情况的,对申报企业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单一集团公司中标规模不得超过总规模的20%。
相较于2022年安徽省风、光项目优选文件来看,评分细则方面申报企业业绩、储能配比的评分占比增加,电网接入、土地落实情况评分占比下降。在具体的用地方面,新增禁止占用耕地、河道、湖泊、水库等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