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知显示,广西此次列入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138个,装机容量约1672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09个,装机容量约1347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9个,装机容量约326万千瓦。
根据光伏們查询业主发现,排名TOP7的企业开发规模均超过1GW。其中,华电以163.1万千瓦位居指标第一,中广核155万千瓦规模排名第二,中国能建以152万千瓦位列开发规模第三,国家电投147.26万千瓦第四、国家能源集团147万千瓦第五,还有远景能源135万千瓦、华润电力110万千瓦紧随其后。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项目较多且联合开发项目不少,此次业主梳理,对央企与民企、私企联合开发的项目均并入到牵头央企规模中。具体情况如下:
另外,5月12日,广西发改委也印发了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广西列入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32个,装机容量合计400.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28个,装机容量360.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40万千瓦。光伏們统计业主发现,大唐桂冠电力拿到了100万千瓦的指标,其中风电60万千瓦、光伏40万千瓦;广西投资集团风电99万千瓦、中石油风电72万千瓦、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风电55万千瓦、国家电投风电31万千瓦。经过光伏們计算,第一批配储能规模为1.522GWh。
对于第二批项目,通知显示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须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从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三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光伏项目要求两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项目单位为联合体的,需按照联合体协议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申报核准或备案。
项目要求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其中,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和10%。新型储能主要设备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原则上额定功率下连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储能设施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购买共享储能服务的,服务时间从项目并网之日计起。
另外为了更好的推进风光项目建设,广西发改委强调未经同意,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擅自进行转让、变更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地点等。如有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收回建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