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潮南区政府可控的屋顶光伏资源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项目建设拟利用潮南区政府控制的屋顶布设屋面光伏,总装机容量约50MW,标准年发电量为6071.52万kWh。
特许经营年限: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2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屋顶光伏开工令之日起,至全部屋顶光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8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合作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将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运作,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转让屋顶资源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开展特许经营,建设运营屋顶光伏并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屋顶资源和屋顶光伏项目无偿、完好的一并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部门。
政府方通过转让存量屋顶资源的同时授予屋顶光伏建设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收入,实现盘活存量资源的目的。
特许经营权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价格为¥21000.0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万元整)。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
特许经营权价格支付: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60个工作日(最终以双方协商议定期限为准)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格人民币:21000.00 万元(大写:两亿壹仟万元整),最终以投资人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建设工程质量要求: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