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普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能源结构目标: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0.4%;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增长至26%。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100%。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发展气电,逐步调整能源结构,提升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能源清洁化步伐,促进“绿电”成为主要能源消费形态。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全力做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并网服务,实施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加大电网技术改造,优先选用技术成熟、先进、环保节能的电力设备。
进一步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扩大太阳能在农村并网发电、鱼塘水泵的利用规模,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应用,鼓励农村居民家庭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农户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新建居住建筑生活热水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风电的本地生产、消纳途径。
提升能源监测调度水平。强化电网监控与调度,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完善能源监测体系的功能和覆盖范围。推动主要能源品种运行调节信息化发展,建设天然气监控和运行调度系统。加强城市电网监控和调度管理,增强重点地区和薄弱地区能源保障能力。引入智能能源系统工程,充分利用区域内风、光自然资源,积极引进并论证构建集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装置、充电桩设备、智能楼宇监控、微网控制器、智能能量调度管理平台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系统可行性。
全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场,市府直属各单位:
《普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六届23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普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普宁市高度重视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重要保障作用,能源发展呈现供需平稳有序、结构不断优化、质效持续提升的良好态势。“十四五”时期是汕潮揭区域经济一体化、揭阳市打造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关键期,也是普宁市建设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的重要时期,普宁市应借此契机,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和能源发展现状,加强全局谋划,科学编制能源专项规划,有效促进全市能源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能源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作用。
本规划依据国家、省能源发展要求,按照揭阳市统一部署,并结合《普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能源发展目标要求编制,主要聚焦能源供应安全、储运体系、高效利用、科技创新、服务民生等方面的任务,谋划构建产供储销体系、清洁高效用能、智慧能源应用等举措,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普宁市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谋划重大战略,部署重大任务,是未来五年普宁市能源发展的宏伟蓝图和政府履职依据。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普宁市以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为主线,积极转变能源发展方式,顺利完成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
1.电力保障能力稳步增强。
“十三五”期间,500kV揭阳盘龙输变电(主电网)新建工程,220千伏揭阳普宁陌山输变电(主电网)续建工程,110千伏揭阳普宁三坑(平头岭)、横山、润秋(莲坛)输变电(县级电网)续建工程及110千伏揭阳普宁寒妈输变电(县级电网)新建工程稳步推进,完成投资3.08亿元。目前,全市共有变电站500千伏1座,220千伏5座、110千伏19座,主变总容量1950万千伏安;小水电站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可开发抽水蓄能资源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全市电网覆盖率达100%。
2.化石能源销供体系加快建设。
“十三五”期间,投资4亿元,新建城镇天然气管道150公里,推进大径气化区、LNG储罐容量900立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储量达2800立方米。成品油供应能力持续增强,目前全市加油站48座,其中中石化21座、中石油3座,相应改造工作持续推进中。
3.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
“十三五”时期,普宁清洁能源加速发展,完成、在建及准备开工建设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首期工程投入使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实现突破式发展,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持续增长,新建城市公共充电站11座。全市逐步形成以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
4.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以能源节约高效利用为主要任务,重点开展节能降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等工作,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降低能耗成效明显。2016年至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整数据)分别是:2016年能源消费总量194.7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7%;2017年能源消费总量199.8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59%;2018年能源消费总量195.5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16%;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193.8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87%;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187.1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42%。“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变化情况:2016年同比下降4.5%;2017年同比下降2.91%;2018年同比下降5.97%;2019年同比下降3.54%;2020年同比下降3.54%。
(二)面临形势。
1.世界能源发展趋势。
——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成为大势。在人类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世界各国纷纷制定能源转型战略,提出更高的能效目标,制定更加积极的低碳政策,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大温室气体减排力度。各国不断寻求低成本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世界能源供需格局发生重大改变。世界能源需求进入低速增长时期,主要发达国家能源消费总量趋于稳定甚至下降,新兴经济体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占全球能源消费比重不断上升。随着页岩油气革命性突破,世界油气开始呈现石油输出国组织、俄罗斯—中亚、北美等多极供应新格局。全球能源供应日趋多元,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全球能源供需相对宽松。
——世界能源技术创新进入活跃期。能源新技术与现代信息、材料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太阳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技术不断成熟,能源利用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日益丰富,将带来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化。
——世界能源走势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近年来,国际油价大幅震荡,对世界能源市场造成深远影响,未来走势充满变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本相对偏高,竞争优势不明显,化石能源主体地位短期内难以替代。地缘政治关系日趋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2.我国能源发展形势。
——能源消费将持续增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刚性需求将长期存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增长动力加快转换,粗放式能源消费将发生根本转变,能源进入低速增长期。
——“双碳”目标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以及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发布,对我国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起到加速推进作用,这对我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结构优化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能源体制不断健全完善。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取得重大进展,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能源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也将基本形成,能源发展水平与人民生活质量同步提高。
——能源国际合作水平持续提高。2020年,受中美贸易争端的影响,大国关系直接影响国际经济,将深刻影响国际能源贸易格局。中非合作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一带一路”、RCEP等国际合作平台搭建,提升了中国在国际贸易合作和能源合作方面的推动力和话语权。随着我国深度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促进能源科技实力显著提升,在国际能源合作和治理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3.普宁市能源发展形势研判。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清洁能源加快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使泛珠三角区域与港澳在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也为普宁市的整体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强化能源储运体系。普宁市要积极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能源体系发展带来的重大机遇,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能源产业合作。
——深化能源体制改革促进能源市场体系完善。面对能源市场结构不合理、市场体系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国家和省聚焦改革创新,积极稳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总体思路,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和市场规模逐年扩大,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油气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化推进,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有利于普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建设能源项目,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公平开放准入,加强油气储运设施互联互通和互保互供,降低能源利用成本,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破解能源发展体制机制瓶颈。
——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消费结构升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环保意识加强,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成为世界能源发展的重点,其技术研发工作及工程建设在经过摸索阶段后逐渐呈井喷式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有助于提高能源自给率、优化能源结构。普宁市要紧紧抓住国家及省、揭阳市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机遇,利用可再生资源,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1.存在的问题。
——能源发展约束因素增多。从国家到省、揭阳市对节能减排、控总量、减煤炭、防污染和降碳强度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措施,进一步减少能源消耗;土地补偿、拆迁安置和邻避效应等社会问题,加大能源项目规划选址难度,制约能源项目顺利建设。
——能源结构调整难度较大。清洁能源利用成本普遍高于煤炭,节能技术改造增加项目前期投入成本,带来全社会用能成本上升等问题,对下游用能企业市场竞争力影响较大,增加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风险因素。
——能源供应外部形势不稳。能源消费对外依存度较高,容易受到资源供应和运力紧张、价格波动、极端天气等不确定因素影响,能源供应保障和储备应急能力薄弱。
2.发展的不足。
——电力供应对外依赖度高。2020年,普宁市各行业年累计用电量远超上网电量,电力供应无法自给,对外依存度非常高,电力供应容易受到各类不可控力的影响,成为制约普宁市能源发展的一个难题。
——电网建设问题突出。一是市区及周边变电站容量及布点不足,区域主变平均最高负载率高,市区核心区域的变电站均已出现严重过载,用电形势紧张。二是电网问题繁多,配网结构以放射性为主,环网能力不足,运行方式单一,灵活性差;多回线路同杆架设情况普遍,一线故障,多线停电现象时有发生;线路老化较为严重,故障跳闸居高不下。
——能源监控有待提升。现有能源监控系统仍处在起步阶段,监测站点少,监控能力不足;现有老旧管网安全隐患突出,城市能源应急保障能力相对不足,难以满足城市运行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和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正处于初期阶段,能源设施建设尚未完善,相关检测设施布局尚未深入布置,监控方面规划布局较为滞后。
——新能源产业发展滞后。新能源技术作为一种全新的能源利用方式,以达成能源高效利用为主旨,普宁市现阶段还是以传统产业发展为主,在新能源技术领域尚处于摸索阶段。目前,普宁市发展新能源还存在人才与技术不足等问题,新能源产业较为分散,尚未形成集群效应,迫切需要相应的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固树立能源安全底线、生态保护红线、转型发展主线“三线”思维,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引领城市低碳绿色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大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优化能源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清洁低碳的城市能源供应消费体系。到2025年初步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普宁建成繁荣开放的“商贾名城”、多元融合的“创新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以保障供应为核心,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预测预警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供电、供气可靠性。能源领域以“要素跟着项目走”为导向,着力保障地区主导产业链升级转型用能需求,全力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能。
——坚持创新融合。充分发挥普宁制造产业基础较好、市场机制灵活等特点,以清洁低碳为导向,积极推动能源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推进电力、煤炭、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改革,激发发展潜力,加快构建有序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体系。
——坚持绿色高效。统筹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等协调发展,通过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推进煤炭减量替代,增加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重点领域用能方式变革,形成煤、油、气、可再生能源等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坚持开放共享。把开放作为推动能源发展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内部挖潜与外部开拓并重,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品种多样的生产供应基地,进一步完善主体多元、多层互补的应急储备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
(三)主要目标。
经过“十四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到2025年,普宁市能源体系更加健全、能源安全保障更加可靠、能源结构更加优化、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能源管理更加科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更好的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能源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约191.62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4.67%;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1亿千瓦时,“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6.9%;天然气消费量达到2.8亿立方米。
——能源结构目标。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比重达到1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0.4%;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增长至26%。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100%。
——能源供应能力。到2025年,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稳步增长,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稳中有增,电源装机规模达到104.5万千瓦,天然气门站接收能力16万吨/年。全市500千伏变电站数量达2座,220千伏变电站数量6座,供电可靠性达到99.85%。
——能源系统效率。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揭阳市下达指标为准),单位GDP电耗比2020年下降5.1%。
——能源民生改善目标。能源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全市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桩250个。
注:1.[ ]表示累计数。2.约束性指标按揭阳市下达目标执行。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能源供应结构。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有序发展气电,逐步调整能源结构,提升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能源清洁化步伐,促进“绿电”成为主要能源消费形态。支持新能源推广应用,全力做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并网服务,实施光伏并网发电示范工程。加大电网技术改造,优先选用技术成熟、先进、环保节能的电力设备。
专栏2 太阳能规模化应用工程
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积极推进大池农场150MW光伏复合项目、马鞍山农场200MW光伏复合项目、里湖150MW复合型光伏项目。到2030年,预计集中式光伏装机容量达50万千瓦。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发展“光伏+商业”“光伏+公共建筑”“光伏+交通”“光伏+居民”工程。
专栏3 陆上风电场开发建设工程
积极推进大坪镇、船埔镇、云落镇、梅林镇、大南山街道、下架山镇、麒麟镇、高埔镇等风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有条件的分散式风电项目落地建设。到2025年,预计风电装机容量达105.5万千瓦。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倡导清洁能源利用,合理开发利用小水电,逐步推广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强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规划,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替代改造,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加快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建设,推进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英歌山)分布式能源项目,推进中海油LNG和中石油天然气管网道工程(普宁段)建设,打造粤东天然气重要供应站点。“十四五”期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提高园区集中供热水平。
专栏4 拓展燃气应用空间工程
加快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普宁产业转移工业园(英歌山)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揭阳天然气管道工程(普宁段)建设,加大输气管道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天然气辐射范围,积极采用压缩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途径多元完善燃气供应体系。
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快发展低碳经济,着力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和新能源开发等手段,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源头节约资源。推动低碳产品认证,加大低碳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通过加强森林碳汇工程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挖掘林业碳汇交易潜力、开发更多绿色金融产品等手段主动控制碳排放,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低碳发展新机制。加快落实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培育相关政策,在重点行业采用绿色原材料和推行生产过程低碳环保的方式,加快纺织服装业绿色改造升级,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鼓励条件较好的企业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
专栏5 生物质发电工程
完善普宁市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二期项目(25MW)、加快推进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30MW)建设,提高生物质发电供热利用效率,加强生物质运维管理和接入消纳体系建设。
持续论证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推广作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生活垃圾及秸秆发电项目,丰富和创新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和途径。
(二)推动智慧能源建设。
完善智慧能源基础设施。坚持“按需建设、适度超前、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建设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支持充换电设施合理布点。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推广建设智能变电站,推进配电自动化系统的深化应用。加快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和智能运行维护巡检系统建设,打造智慧能源大数据中心,提升电网接纳新能源能力,适应分布式能源、风电、储能等并网接入的需要。
培育发展智慧能源新型业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等先进市场理念和模式,推动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增强能源供给侧、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智慧能源体系。鼓励支持智能电网、智能微网、电动汽车以及大规模储能等各种技术发展应用,推动分布式能源广泛利用,加快完善社会广泛参与的分布式能源网络体系,形成一个包括生产消费输送各个环节可以完全互动的领域,实现能源的增值服务。
(三)持续推进节能降耗。
大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抓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业技术、工艺设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组织开展能耗检查检测,指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列出清单,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专栏6 燃煤压减工程
落实能源清洁利用要求,围绕压减燃煤、拓展天然气应用、优化油品保障体系、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四大重点工作,着力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通过污染企业关停退出和清洁能源改造等方式,减少煤炭使用量,基本实现企业生产用能清洁化。至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完成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制定实施能源消费和能源能耗强度“双控”计划。多措并举加强节能管理和重点领域节能,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把项目能耗准入关,严控高耗能产业新增项目,坚决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开展“光盘”行动,加大健康、文明、简约生活方式宣传力度。
着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引导利用可再生资源替代合成纤维原料,探索建立废旧纺织品再利用产业基地。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能源降低印染能耗,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利用等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实现生产过程低碳环保。全面推行绿色清洁生产,建立促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降低资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强度。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广低碳出行,开展绿色学校、企业、机关、城市活动,将绿色革命唱响全市。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动绿色高铁经济圈和绿色城区建设,打造花园式、农庄式新型高层住宅。推行绿色施工技术和住宅环保精装修,推进可再生资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发展。推广出租车、公交车领域车辆电动化,发展共享经济。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结构、组织的优化工程。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引导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节水型器具、环保办公用品、高效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数。普及绿色低碳消费观念,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健全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构建循环型旅游服务体系,推进旅游业开发、管理、消费等各环节绿色化。
专栏7 节能建设重点领域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低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机制,积极组织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确保完成绿色建筑推广任务,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型环保墙体材料和可再生能源。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推进节能绿色农房建设,促进农房绿色建筑技术发展。
持续推进新能源交通动力升级。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优化“互联网+出行”交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清洁能源车应用。
全面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技术等实现能效提升,建设绿色高效空调系统。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积极推动商贸流通和民用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应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宾馆、商厦、写字楼、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在居民中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
(四)做好农村能源建设升级。
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以农村“煤改电”为抓手,加快网架结构优化、低电压治理、装备水平提升和智能化建设。到2025年,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达到99.7%,户均停电时间降至3小时左右,农村产业和生活用电环境显著改善。
专栏8 农村“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工程
协同推进农网加强工程和智慧用能示范项目,鼓励发展农村智慧能源服务站、农村电气化智慧大棚、电气化水产、电气化畜牧养殖、果蔬加工、智慧家居等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完善农村天然气供应体系。在天然气设施相对完善地区,加快天然气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有条件的农村连通管道天然气,依托天然气(LNG)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天然气使用率。
进一步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扩大太阳能在农村并网发电、鱼塘水泵的利用规模,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应用,鼓励农村居民家庭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农户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器,鼓励新建居住建筑生活热水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探索风电的本地生产、消纳途径。
(五)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供电服务体系。致力打造电源和安全高效的输变电配电网。加快主电网和配电网项目建设,开展配电网升级改造,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低压线路,逐步完善电网高压网架结构,解决变电站重载问题。打造保底电网,有效降低极端事故对地区负荷的影响。提高电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水平,建设和完善城乡电网骨干主网架,加快完善高中压配电网,加快数字电网建设;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移动数据中心等项目用电;加快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普宁电网防御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专栏9 老旧小区配电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对停电事故多发、安全隐患严重、弱势群体聚集小区的配电室、变压器、线路等配电设施及楼内线路进行升级改造,逐步解决老旧小区电网设备老化严重、用电容量不足、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快落实“直抄到户、一户一表”相关工作,大幅提升百姓用电可靠性,更好满足居民用电负荷增长需要。
优化油品保障体系。规范油品运输保障,按照存储与保障相结合的原则,以稳定发展为主,优化存量,加快资源整合,保障清洁油品供应。加强油品储运能力和设施布局,提高油品使用效率。彻底排查辖区内各加油站(点)及成品油运输情况,全面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整治,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加油站、非法加油点、非法加油船、非法油罐车,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等违法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作用,健全依法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区域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提升燃气设施水平。加强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粤东天然气管道粤东LNG项目(普宁段)建设,提高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安全保障水平。提前布局市内配气设施,加速布局高压燃气供应工程。重点镇街道建设燃气供应工程,将规划中的次高压管线作为气源,在重点用气园区实施燃气供应工程;推进智能发展,积极扩展天然气用气领域,有序推进天然气利用项目,适度发展燃气发电和工业用气。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推进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和示范区建设,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加快“智慧燃气”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高标准建设天然气全网数字化监控运行调度系统;强化储运设施,立足增加气源、提高稳定性、扩大覆盖面,统筹规划建设城镇天然气利用支线管网和配套储气设施。支持镇街道、园区以及终端服务商建设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管网互联、应急代供。
提高新能源利用规模。健全多元能源保障,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风能及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发展,健全多元化能源保障体系。大力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利用,适度推进热电联供,着力构建以电力为主,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有效补充的用能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配建。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更换市内燃油公共交通车辆为新能源汽车,做好充电站(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以智慧车联网为核心,以充电服务、汽车服务和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逐步打造“互联网+智慧出行”生态体系、“互联网+充电桩+新能源汽车”新模式,为203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全程监控、大数据分析和运营奠定基础。
(六)强化能源运行安全管理。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约束机制。科学分解目标,按照省、揭阳市有关要求,在深化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约束要求的同时,把全市“十四五”能源消耗总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要把能耗总量控制目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将节能及能耗总量控制工作作为日常管理重点内容,明确节能要求和任务。完善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把能源消耗总量目标作为节能考核目标和部门节能工作评价重要内容。制定完善节能目标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能源消耗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有效控制能耗的不合理增长。研究完善节能降耗配套激励政策,对成绩突出的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着力提高运行调节能力。严格执行节能低碳发电调度原则,优化发展资源配置,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电源的激励机制。健全需求侧管理和电力系统调峰机制,提高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下的电力应急响应能力,以“保民生、保居民、保重要用户”为原则灵活安全错峰避峰,压减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用电,保障电力供需动态平衡。建立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引导合理用电,确保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提升能源监测调度水平。强化电网监控与调度,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完善能源监测体系的功能和覆盖范围。推动主要能源品种运行调节信息化发展,建设天然气监控和运行调度系统。加强城市电网监控和调度管理,增强重点地区和薄弱地区能源保障能力。引入智能能源系统工程,充分利用区域内风、光自然资源,积极引进并论证构建集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装置、充电桩设备、智能楼宇监控、微网控制器、智能能量调度管理平台为一体的综合能源系统可行性。
强化能源储备体系建设。加强煤炭、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品种的应急储备,保障高峰时期用能安全。建立资源储备管理制度,明确储备责任、运营管理和应急调度程序,确保储存安全和及时调用。加强储备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能源储备体系。“十四五”期间,要着力推进普宁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成投入使用。
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抓好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督促做好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特别防护期安全管控工作,做好油气管道风险点危险源和高后果区安全管控工作,推动管道完整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成品油领域安全监督,落实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存管理台账,以及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防非标油、劣质油流向市场。配合做好电力安全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和输电线路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健全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
(七)提高能源科技创新水平。
强化节能技术创新推广。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实施节能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突破纺织服装、精细化工等行业源头控制及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瓶颈;完善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高端引领,进一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步伐,推动能源领域的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加快应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以高端产业发展带动能源效率的整体提高。
加强能源系统监督技术创新。加强能源消费准入管理,严格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积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加强能源消耗过程监督。坚持保民生、保重点,严格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实现有序用电,强化需求侧管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提高用电效率。
专栏11 能源科技创新发展方向
1.节能技术创新推广。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实施节能科技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完善节能低碳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
2.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步伐,应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3.能源系统监督技术创新。严格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积极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八)加快推进能源改革创新。
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及揭阳市有关部署,积极探索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规模,统筹市场和计划两种手段,加快实现以市场手段为主保障电力电量供需平衡。加快培育售电公司等多元市场主体,促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本地与市外电源的直接交易。
优化油气行业发展机制。优化整合城市燃气经营主体。配合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进程,落实关于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相关工作,合理调整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输配价格。
建设全市燃气一张网。加快全市高压管网环网及门站建设,按照“全市一张管网、多路气源互补、同网同质同价”的原则,形成内外联通、多源保障、统一调配的供应网络,加强与上游气源项目的对接,积极培育和拓展用气市场,整合现有燃气资源,大力提高管道气化率,逐步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新格局。
加强城市燃气间互联互通。应对燃气保供问题,加强落实多路气源,强化与周边地区城市燃气管网的互联互通,发挥互联互保作用,保障地区用气需求。
探索创新能源投融资机制。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能源装备、能源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资能源产业。一是加大政府投资对准公益性能源设施建设的支持,将油气管道等跨区域重大项目投资额纳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进一步提升融资能力。二是积极探索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模式,支持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沟通。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能源规划的衔接和落实。
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家、省、揭阳市能源法律、规划、政策的衔接。加强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到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协调。强化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对未列入规划的重大能源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准和备案。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明确任务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好重大项目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实施好重点能源项目。完善重大项目多层次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投运。
(三)加强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
贯彻落实国家、省、揭阳市能源领域法规政策,推动及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增加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对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发展、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等予以扶持。进一步加大促进能源尤其是清洁能源发展的资金、土地、价格、人才引进以及应用推广、项目开发等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型能源技术和重大能源技术装备的研发攻关、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项目。
(四)提升能源体系的现代治理水平。
稳妥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和放管结合、服务导向的能源管理体系是促进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配合建设用能权交易平台,推广普宁市重点用能企业核定配额使用、新增量有偿申购、超限额差别收费制度,健全完善差别化、市场化、精细化的用能配置、交易、价格机制。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实现能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能源领域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划定政府、市场、企业权限边界,建立能源市场主体评价制度,更好的加强能源行业监管。
(五)加强能源专业人才培养。
建立和完善能源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加大激励力度、创新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能源领域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通过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间开展多元化人才交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多渠道引进和培养一批能源专业领域的紧缺人才、高端技术人才,为普宁市能源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