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芦淞区政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公告,拟利用芦淞区政府办公楼屋顶及停车棚棚顶(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设总容量约865KW的光伏电站。主要安装光伏组件1600块,组串式逆变器5台,支架1套,并网柜1套,配套线缆1套,防雷接地装置1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69.14万度。项目建设地点为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政府大院,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此次采购项目预算(采购控制价)3061492.21元,磋商保证金3万元,工期60 天,具体以采购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监督 〔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本采购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的磋商采购,否则,其响应均无效。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符合相对应的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 2月24日至2023年3月 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和宜商务酒店1416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均须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 月6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株洲市天元区和宜商务酒店14楼1416开标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