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多条行政处罚公告,其中两家光伏企业因名下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受到行政处罚。黄石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名下大王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自2021年12月31日起,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

首页 > 光伏系统工程 > 电站并网 > 企业 > 正文

两企业光伏项目并网超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受到行政处罚

2023-01-12 09:04 来源: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多条行政处罚公告,其中两家光伏企业因名下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受到行政处罚。

黄石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名下大王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自2021年12月31日起,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第9号)第四条第一款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457.2元;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60457.2元。

孝感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名下应城城北8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自2021年12月29日起,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9号)第四条第一款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3182.12元;.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罚款人民币143182.12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