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磐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2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第一次分配的通知各行政村: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档立卡脱贫群众经济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对2021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进行分配,分配到我镇的项目收益资金为14438元。现将分配方案印发给大家,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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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磐石市发布2022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第一次分配的通知

2022-08-12 14:06 来源: 磐石市人民政府 

8月8日,磐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2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第一次分配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建档立卡脱贫群众经济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对2021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进行分配,分配到我镇的项目收益资金为14438元。现将分配方案印发给大家,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执行。

富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8日

富太镇关于磐石市2022年度市级集中光伏及投资项目收益第一次分配方案

一、分配对象

截至目前的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383户及14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覆盖率100%。

二、分配方式

按照各行政村最新一轮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基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明细附后(附件1);各行政村综合考虑脱贫人口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两不愁、三保障”等因素,实行差额化分配,可重点向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和低收入脱贫户倾斜。

三、执行程序

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差额化分配明细(附件2),分配明细、会议记录复印件、村级公示影像资料一并报镇政府审批;镇政府汇总分配明细后在辖区内进行公示。村、镇公示均不少于10日。各行政村于2022年7月5日前形成工作报告、分配明细(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镇乡村振兴办备案,镇公示期满后将分配资金拨付至脱贫户及监测户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差额化分配。二要加强公示公告制度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三要注意在镇村留存相关档案资料,以备各级检查。

附件:1.2022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第一次分配明细

2.2022年度市级集中光伏收益第一次分配明细(村向镇报送)

富太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8日

附件1磐石市2021年度市级集中光伏及投资项目收益第一次分配明细

乡(镇):富太镇

1.png

附件2

磐石市2021年度市级 集中光伏及投资项目收益第一次分配明细

乡(镇):村名:

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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