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发布。
文件明确,峰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
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文件提出,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省内代理购电用户自 2025 年4月1日起执行。
全文见下: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19小时前
国能日新昨天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天
湖南发改07月02日
北极星储能网07月02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月02日
光伏們07月02日
湖北省发改委07月02日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07月02日
慈溪市人民政府07月02日
高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前天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前天
湖南能监办前天
山西人民政府07月02日
山西省能源局07月02日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07月02日
国家电网报07月01日
广东省发改委07月01日
天合储能06月26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2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16日
吉林松原市能源局05月19日
吉林省发改委05月07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4月30日
吉林省能源局04月07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01月10日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4年11月27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08月02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