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发布。
文件明确,峰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00-10:00、16:00-21:00(共7小时)。
平时段:5:00-8:00、10:00-11:00、14:00-16:0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00:00-5:00、11:00-14:00、23:00-24:00(共9小时)。
文件提出,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省内代理购电用户自 2025 年4月1日起执行。
全文见下:
新华网03月20日
北极星储能网03月0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月24日
黄师傅说电02月21日
长沙市商务局02月20日
北极星储能网02月11日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02月10日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02月06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2月05日
北极星储能网02月05日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01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03月2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3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03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03月18日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03月03日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月21日
霸州市人民政府02月20日
电联新媒02月18日
梁山县人民政府02月07日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02月0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01月10日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2024年11月27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08月02日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06月20日
辽源市人民政府2024年05月15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4年01月25日
白城市人民政府2024年01月12日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4年01月12日
松原市人民政府2024年01月11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