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惠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
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大力拓展光伏应用场景,有序推 动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培育壮大光伏市场主体,打造优良光伏产业生态,加快推动光伏产业提质增效。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400万千瓦。
——有序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按照整体规划、科学布点、高效利用、集约开发的总体原则,加强光伏项目布局与国土空间、林业、电网等规划衔接,鼓励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综合利用型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探索完善农村集体未利用土地作价入股、收益共享机制,因地制宜在三县三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惠城区、惠阳区、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开发区无适合集中规模开发的土地资源)建设一批集中式光伏电站。探索多种“光伏+”运用场景,推动太阳能资源开发与特色小镇建设、旅游、民生改善工程协调发展,力争打造一批光伏与康养基地、生态农业、特色小镇等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及乡村振兴。
——支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开展整县(区)具有大规模开发面积、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良好的户用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利益分配、后期运维”模式。鼓励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方式,支持在工业企业厂房以及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党政机关等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新建交通枢纽站、加油站、文体和商务中心、数据中心、工业园区(不包括大亚湾石化区)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试点,率先形成多点示范的局面。鼓励具有自有产权的城乡居民在住宅建筑屋顶安装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探索出台扶持鼓励政策。
——鼓励光伏产业创新发展。围绕光伏产业发展,坚持扶优育新并举,精准对标“省内一流”“省外先进”,切实打造好营商环境,强化用地、接入电网等要素保障,聚焦“招项目、招平台、招人才”,大力开展光伏产业链精准招商,以科技赋能产业,促进光伏产业强链补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构建形成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驱动技术创新的良性态势;鼓励光伏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研发平台,促进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加快拓展光伏发电市场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集热单元与建筑集成技术研究应用,推动形成以太阳能电池为核心、相关配套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链。开展特色场景光伏应用示范,利用海上养殖场水面,推动建设漂浮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现水上发电、水下养殖,培育壮大“渔光互补”光伏产业。
原文如下: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惠府〔202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十三届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7日
附件:《惠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