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要按照绿色优先、协调互济,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就地就近、安全灵活,市场驱动、政策支持的基本原则,重点在新能源消纳压力大、资源条件较好和电力供应紧张的地区开展项目试点,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模式分步推广实施。到2025年,建成一批高比例消纳新能源的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要重点推进多能互补发展示范,最大化发展利用新能源电力,实现风、光、火、储灵活互补一体化发展。重点在濮阳、商丘、信阳、焦作、新乡等地开展市级多能互补项目示范,在平顶山鲁山开展县级多能互补项目示范,到2025年,建成一批年发电量不低于8亿千瓦时的市(县)多能互补发展示范项目。
推进增量配电试点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优先在郑州登封新区、周口西华经开区、焦作矿区、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阳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与电网物理界面相对清晰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风、光等新能源就近接入,所发清洁电量全部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消纳。
此外,鼓励新型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在南阳淅川环丹江带区域,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动汽车充电桩、丹江口游艇柴油改电等相结合一体化示范。对于成熟可靠技术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新增调峰空间全部用于支持所属多能互补项目新能源发展。做好试点项目管理储备,将三门峡、南阳、许昌等多能互补项目列为储备项目。
在保障措施方面,明确各地市发展改革委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的各类电源建设条件、电力负荷落实情况、项目接入和消纳条件等内容再把关,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地市要积极帮助试点项目中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完善前期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程序优先推送入库,优先列入年度开发方案。
电网企业要细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并网标准、流程、时限等相关细则,保障项目并网运行规范有序,在配套的调峰能力落实后安排新能源项目并网。要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明确新能源项目和调峰能力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把控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确保新能源项目和配套的调峰电源等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通过分步实施,避免因建设规模与试点方案不符导致严重弃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