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目前并网的存量项目,稳妥有序推进涉网安全能力治理提升。
存量集中式新能源场站,2025年底前完成自查并编写自查报告,2026年6月底前提交改造提升计划,报送调度机构审核,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
存量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分布式新能源2027年底前完成涉网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作。
存量380/220V电压等级非自然人户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2027年底前完成涉网安全能力治理提升工作。
存量项目整改后应与增量项目具有相同的涉网安全能力,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要求。未按期完成涉网性能改造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电网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考核或做出相应处理。各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电力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内电力调度机构和新型并网主体做好新能源涉网安全管理和能力提升工作。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应密切跟踪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性能改造情况,按季度分别向属地电力安全监管部门、河南能源监管办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汇报进展情况。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371-6583666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ndjbaqc@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河南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研提意见汇总表.docx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