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21号《关于“双碳”目标下对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答复
尊敬的胡妙娜代表:
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双碳”目标下对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主要是涉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建设方面。整区光伏建设推进以来,临平区已完成87个光伏建设项目备案,容量总计76兆瓦(含企业自建项目),占总任务量的76%,其中2022年以来备案项目46兆瓦,整体推进速度较快,全区已并网的光伏装机总容量超220兆瓦,年发电量超2亿千瓦时,绿色低碳效应初步形成。结合我区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推进实际,经认真研究,建议的落实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试点先行,激发光伏绿电新活力。以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为抓手,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光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制定《临平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光伏建设原则和目标,下达镇街、平台光伏建设目标任务,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光伏宜建尽建,工业企业、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的建筑屋顶2022年底前安装比例达到30%,2024年底前达到60%以上。
二是支持引导,提高光伏建设积极性。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工商企业,在执行能耗双控、有序用电计划响应时,根据其光伏发电量占总耗电量比值,酌情予以用电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在其能源消费总量考核中核减,不纳入预算考核。光伏发电量可抵扣企业新上项目用能指标。由区内注册的公司投资承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额可纳入屋顶企业当年度工业投资额指标统计。
三是市场主导,强化绿能企业支持度。在光伏项目开发建设中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开发建设。鼓励区内制造企业产品申报进入政采云“制造精品馆”名录。在政府投资项目中,鼓励建设单位按规定在政采云“制造精品馆”内,优先采购临平企业生产的新能源产品。规范行业标准,依据《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健全光伏行业相关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提高光伏建设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是信贷支持,打造绿色金融新力度。会同人行临平支行大力推进双碳金融,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目前临平区已有10家银行推出“绿融通”、“节能贷”、“绿色供应链金融”、“长青贷”等20余种低碳绿色信用贷款专项产品,对光伏等重点减碳领域项目做好融资对接。开展碳金融创新研究与交流合作,推动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金融产品与绿色金融资源对接模式,推动更多绿色金融政策落地临平。
五是顶层统筹,建设能源大数据中心。推进以电力为核心的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集成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数据,紧密结合“双控”“双碳”工作要求,建设能效碳排数智平台。建立光伏发电信息智能管理系统,完善数据收集机制,将光伏数据纳入能源大数据中心,提供区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数据、光伏绿电数据总览及分析结果,辅助政府决策,搭建企业和供能单位沟通桥梁,匹配能源供需。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光伏建设以及绿色低碳发展的关心,区发改局将坚持开拓创新,持续推进我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推动我区“碳达峰碳中和”的落实工作。并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参与我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