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京召开的《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媒体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指出,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但与此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由15个国务院部门历时近两年研究形成,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据李创军介绍,《实施方案》强调“先立后破、以立为先”,通过“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先立后破,重点解决新能源“立”的问题,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
同时,《实施方案》还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制约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开发建设用地矛盾、电力系统对新能源接网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不强等关键性、要害性、实质性、核心性政策堵点、痛点、空白点,提出切实可行和具备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例如,对于新能源发展用地问题,文件提出要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地方政府应严格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征收其他费用”。对于提高电力系统对新能源接网消纳的适应性问题,文件提出了“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多项措施。
李创军表示,《实施方案》围绕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等,提出了7个方面、21项具体政策举措,主要包括:
一是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绿色电力。
二是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灵活性,着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
三是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优化新能源项目接网流程,健全新能源相关公共服务体系。
四是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新能源产业国际化水平。
五是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六是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七是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完善金融相关支持措施,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下一步,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李创军表示,未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推进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优化组合、协同发展,在确保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持续推动新能源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