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藤县市政府发布关于藤县新庆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征地工作的预公告,公告表示,藤县新庆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位于新庆镇新庆村,主要涉及新庆村水口组、夹景组、龙州组等旭木回头等地,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有权利人在确认被征地的土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可到藤县新庆村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征租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公告指出,自公告日起,凡划为本项目拟征地范围的土地,必须保持现状,如有突击改变地类的,一律按原地类补偿。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或者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有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者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一律不予补偿。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