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杭州临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杭州硅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硅胶光伏密封条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杭州硅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0 吨硅胶光 伏密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
杭临环评审〔2022〕46 号
杭州硅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上报、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杭 州硅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硅胶光伏密封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杭州硅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硅胶光伏 密封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在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杨桥村下洪岱 59号进行扩建。项目拟投资4000万,另选址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 区太湖源镇杨桥村下洪岱59号(2号厂区),目前已完成9808m 2厂 房的建设(建筑面积,共4层),购置多功能分散混合机等设备进 行生产,项目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00吨硅胶光伏密封条的生 产能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VOCS为0.369t/a。
三、建设须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认真执行环保“三 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 文件。
五、项目还需符合应急、能源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后方可 正式建设。
六、自本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 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执行标准出台或修改, 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