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公示布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结果。
其中,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入选包头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1标段、2标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淖尔开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中得分排名第一。

原文如下:
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26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电力字〔2021〕37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意见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787号)等文件精神,受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竞配咨询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对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展了进行竞争性配置。现就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综合评审打分汇总情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淖尔开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申报文件总体上准备认真、编制规范、方案完整,各方面均满足竞配要求,得分排名第一,且具备从事本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的能力,推荐其作为本项目的拟中选单位。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22日。如对优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提出反馈。
关于对包头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优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26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电力字〔2021〕37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意见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787号)等文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竞争配置优选工作方案,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成优选专家委员会具体组织了本次优选工作。
根据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专家组提交的优选意见,经研究,同意以下项目进入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9日
如参与本次项目优选的业主对评审结果存在质疑的,应当在优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提出书面质疑,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收到书面质疑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联系单位: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赵帅军
联系电话:0472-56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