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公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淖尔开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得分排名第一。
竞配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配置范围:择优确定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项目建设期:2022年6月前项目投资占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2022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申报企业应严格遵守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不能如期开工建设,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并网的,项目涉及的投资主体及母公司三年内不得参与巴彦淖尔市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经营期: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自项目商业运营日开始计算(申报时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进行财务测算)。上网电价:项目电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适用的电价政策。
接网工程:项目配套接网工程由电网公司投资建设,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投资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1〕445号文)精神由入选企业投资建设,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增量调峰能力:申报企业应提出合理可行、科学高效的增量调峰能力实施方案,并保证不占用电网消纳空间。鼓励申报企业对继续增加调峰能力进行积极探索。
原文如下:
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261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电力字〔2021〕372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方案可行性论证意见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1〕787号)等文件精神,受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竞配咨询单位,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对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1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展了进行竞争性配置。现就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综合评审打分汇总情况,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淖尔开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申报文件总体上准备认真、编制规范、方案完整,各方面均满足竞配要求,得分排名第一,且具备从事本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的能力,推荐其作为本项目的拟中选单位。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22日。如对优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提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