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广东省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台市监罚送告。内容显示:台山市好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行为,拟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原文如下: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台市监罚送告〔2022〕47号台山市好顺光伏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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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光伏企业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2-03-21 15:49 来源: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月17日,广东省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台市监罚送告。内容显示:台山市好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行为,拟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原文如下: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台市监罚送告〔2022〕47号

台山市好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2年3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市监处罚〔2022〕42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市监处罚〔2022〕42号),内容是:你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你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市监处罚〔2022〕4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梅洪亮 联系电话:0750-5534863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40号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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