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发改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疆电网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的通知》,通知规定,推进优先发电政策落实,重点考虑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落实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有关要求,加大保障性风光发电消纳力度,引导新能源电力项目建设。
太阳能发电机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56.71亿千瓦时。其中:扶贫光伏、光热2.26亿千瓦时,实行全额保障收购;保障性光伏29.63亿千瓦时,一类、二类资源区内优先小时数分别为1500、1350小时;非保障性光伏24.82亿千瓦时,优先小时数280小时,列入第一批发电侧光伏储能联合运行试点的项目再增加1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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