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新疆发改委官网发布文章《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及《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指出,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50%。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按照国家改革要求,机制电价需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比例暂为其上网电量的50%。
《方案》提出,增量项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分类型(风电、太阳能)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区间暂定0.150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在自治区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布年度竞价公告、审核竞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竞价、公示竞价结果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指引,近期即将印发。
《方案》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同类型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差价结算细则,负责组织签订差价协议、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等工作。
原文如下: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助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方案》包括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在主要任务部分,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
《方案》印发,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现实需要,有利于进一步稳定新能源企业收益预期,助力新能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指导电网企业做好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和差价电费结算,确保《方案》平稳落地实施。
《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2025年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件”),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要求各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包括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在主要任务部分,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
三、《方案》如何体现与我区原有政策的衔接?
2022年,我区先行推动平价新能源项目进入电力市场,并创新实施了目标上网电价支持政策,即以0.262元/千瓦时为目标价、以市场交易均价为基准,对平价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电量实施差价补贴。此次贯彻落实136号文件,突出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方案》在机制电量规模上,补贴项目衔接原优先电量、平价项目按照新老政策支持力度不变测算确定,在机制电价水平上,衔接原优先电量上网电价,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四、《方案》提出的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水平是多少?
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50%。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按照国家改革要求,机制电价需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比例暂为其上网电量的50%。
五、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如何开展?
《方案》提出,增量项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分类型(风电、太阳能)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区间暂定0.150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在自治区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布年度竞价公告、审核竞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竞价、公示竞价结果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指引,近期即将印发。
六、机制电量差价结算如何开展?
《方案》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同类型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差价结算细则,负责组织签订差价协议、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等工作。
七、《方案》对推动我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何积极作用?
《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稳定新能源企业收益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助力我区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方案》对完善我区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