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湖北已有67个县、市、区提交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总装机容量达到1496万千瓦。
日前,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加快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此举意味着新一轮光伏支持政策试点正式启动,有利于实现电力就近消纳,削减尖峰负荷,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
8月以来,国网湖北电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国网公司“碳中和、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湖北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新能源云平台,国网湖北电力已经完成187个集中式、987个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初审工作,提供电源并网、交易结算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湖北电力还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对全省所有110千伏变电站及办公楼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资源进行摸排,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发展目标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滚动开展新能源消纳能力分析,引导优化新能源装机规模、布局和时序,制定全省各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消纳分析原则。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7个县(市、区)申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试点。国网湖北电力根据各地区屋顶资源、地方开发积极性、电力消纳能力等条件,综合考虑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建设、运行、收益分配等因素,逐一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校核,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
根据试点方案,整县推进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的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业内人士表示,试点启动后,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的闲置屋顶光伏安装量有望大幅提升,更多建筑屋顶将加入“晒”电行列。
截至7月底,湖北省光伏发电装机771.42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9%。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启动后,屋顶分布式光伏将迎来高增长,支撑全省光伏新增装机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