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启动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申报工作,文件指出:每个市(州)报送的试点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1个。优先支持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开展试点,年平均总太阳辐射量原则上需3900MJ/㎡以上。试点方案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编制,应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明确项目建设时序,确保方案科学可行。文件要求各市(区)于7月9日前将试点方案报送湖南省发改委。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