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碳目标提出、风光进入全面平价、电力市场化和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三个大框架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的目标、环境、逻辑、方式都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在第十五届SNEC全球光伏大会上发表了《光伏发电政策机制—转型与趋势》的主题演讲。
直播专题:SNEC第十五届(2021)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能源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我们的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是49.8亿吨标准煤。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转型中也是持续发挥了作用。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和电力消费中的比例稳步上升, 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是全社会用电量占比重达29.5%,其中非水达11.5%。
面临的形势和发展环境
首先2020年9月 3060双碳目标提出,12月份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再一次能源占比,从20%提升至25%,首次提出风光装机目标的情况下,2030年累计12亿千瓦以上。意味着以风光为主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电量要在“十二五和“十三五”规模上大幅度增加。
其次是风光进入到一个全面平价的时代,我们也知道从今年开始,除了户用光伏以外,所有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都要实现全面补贴的平价上网,就意味着从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们国家以电价补贴推动,通过电价补贴引导和调整,市场规模和布局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和政策需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第三是2006年以来电力市场化和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尤其是最近一年进程都是加快,对于光伏发电和风电来说,尤其是“十四五”及以后建设的增量、新能源是不可回避的。
在这三个大框架下,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的目标、环境、逻辑、方式都要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部分政策解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今年两会3月份通过的国家的“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
《2021年风光发电开发建设有关的事项通知》
2021年是风光补贴的第一年,这个文件是明确和规定了一些长效机制,这些长效机制可以说代表了至少“十四五”期间我们国家在光伏和风电开发建设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个政策机制手段的导向。主要的机制有三个:
首先是强化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电力消纳机制是2019年5月颁布实施的,已经实施了两年,希望在风光的新能源补贴全面退出以后作为一个引导性或者是引导性+约束性的机制的目标。在当时没有3060双碳战略目标,所以双碳战略目标出来以后更加清晰,是未来重要的落实国家战略和目标的机制。双碳目标出现以后我们非常清晰自上而下的逻辑线,这样就意味着原来提出的“十三五”的电力系统转变为支持实现落实我们3060双碳的发展规模。
作为2019年机制,在“十四五”期间首个配套的设施,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开始每年初滚动发布全国除了港澳台和西藏30个省区市的非水预期性指标,每年都要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2022年各省份非水预期性只要较2021年均增加1.25个百分点。如果按照新增发电量来看意味着每年新增的风光的专家要达到9000万瓦的规模。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可以确定安排今年和明年的保障性的变化和规模。
其次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这是个完全新的机制。要把新增的光伏备案分为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保障性并网各省(区、市)完成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所必需的新增并网项目,2021年保障性并网规模不低于9000万千瓦,主要是2020年底前核准或备案且未并网的存量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可省际置换,通过跨省区电力交易落实非水电,这两个并网在符合规模的情况下,他们的差别仅仅是做项目核准和备案做了分类。电网项目要能并尽并,并且运行方式和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都是一样的。
最后是保障性并网的项目要实施竞争配置机制。所有的项目都应该有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相应的组织,这个文件当中也明确提出了,存量的项目不需参加。这个是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项目的年度任务突出重点,落实今年的保障规模,做好存量项目建设以及明年项目的储备,尤其是明年对于光伏周期要半年到一年,所以要提前做好项目的储备,同时户用光伏,通过度电补贴的政策,今年补贴总额5亿元,与去年持平,当然电价补贴政策有待出台。但是这个规模不会低于去年1000万规模的水平。新能源电价和参与电力市场的问题,这里面是“十四五”以后的增量等,需要厘顺各类政策如电价形成机制、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参与电力市场等之间关系。要保证一定的小时数内的电量能够拿到确定的电价,这个电价可能是低价,这样就保证了项目投资的基本收益,之外的电量参与市场就可以参与增加的收益。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通知》
通知委托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新能源项目与电网企业、用户、售电公司通过签订长周期的差价合约参与市场。这意味着如果真的是签订的话,意味着相对固定电价的中长期的差价。引导新能源项目10%的预计档期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竞争上网,并进行市场化交易。尽快研究建立绿色电力交易市场,推动绿色电力交易。需要真正体现真正的外部性。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是有很多的要求,也提出了未来现货市场的原则。
新能源相关金融政策最近半年多进展非常快,关于可再生能源的项目,2020年财政部、能源局等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基本上解决了光伏发电和可再生能源的补贴确权的问题,2021年3月份又在政策前面加了一个政策,金融政策也涉及到各个方面,像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绿色债券近期借着双碳的目标,国开行也发布了碳中和专题的绿色金融债以及能源的央企发行了碳中和的专业的绿色债券。此外,不动产信托基金等也希望把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纳入到意向储备和长期的项目库。
光伏开发重点领域
此外,在“十四五”期间,对于光伏发电还要关注几个重点的开发领域,包括大基地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序推进、以及创新推动示范项目的建设等。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是在我们国家“十四五”大的五年规划当中,现代能源体系工程提出的第一个,就是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的建设;创新应用和示范,光伏+热电等方面,此外,发改委3月份也发布了源、网、荷、储一体化的项目,包括提升保障能力和利用效率,区域、市和居民区级的级别和多能户部,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推进。
对于光伏可再生能源来说,除了大型的基地之外,分布式光伏非常重要的,包括机场、地铁、加油站等分布式领域应用非常广泛,并且“十四五”又提出要开展“千乡万村沐光行动”,突破市场化交易障碍,解决过网费问题,建立商业模式,自用分布式+储能商业模式变得更为突出。
分布式光伏对于动中部地区实现更有意义,而分布式应用潜力更大,国家发展委研究所去年完成的一个课题研究成果,仅仅是考虑4个情景的光伏建筑的应用以及光伏农业和睡眠光伏,长三角地区江苏、上海和浙江它的分布式光伏的应用潜力就达到了2亿千瓦左右。
综上所述,“双碳”目标应该是给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期间的政策也都是围绕着促进新能源的发展以及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相应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