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航特玻与信义集团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合同》,信义集团成为中航特玻的重整投资人。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航特玻重整管理人”)
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特玻”)破产重整,并指定澄迈县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2月2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担任中航特玻的管理人。 2021年3月2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重整案招募投资人公告》,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共有9名意向投资者报名,其中5名投资者于4月30前,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经主要债权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工代表、澄迈县人民政府、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后,管理人在综合考虑重整报价、支付方式及期限、履行合同保障、职工就业、环保排放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定香港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为中航特玻的重整投资人,并于5月15日与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签订了《重整投资框架合同》。
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香港,于2005年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是全球领先的综合玻璃制造商,主要生产优质浮法玻璃、汽车玻璃、节能建筑玻璃等产品。信义玻璃是全球最大的浮法玻璃制造商,占有全球市场份额超过10%;是中国最大的LOW-E节能玻璃生产商之一,占全国LOW-E节能玻璃市场超过15%的份额;是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之一,占全球市场份额约26.62%;信义玻璃在全球共拥有10个大型的现代化生产基地,近1.4万名员工,销售网络遍布北美欧洲及亚洲的160多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