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指出,接入宁夏电网参与宁夏区内电力电量平衡的发电机组(包括火电、风电、光伏),新建机组满负荷试运结束后即纳入辅助服务管理范围。
风电场、光伏电站分摊方法:参与分摊的风电场、光伏电站根据实际发电量比例进行分摊,并根据风电场、光伏电站上一年度利用小时数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差进行阶梯式修正。
所有参与调峰的发电企业分摊金额均设置上限,当单位统计周期内风电场、光伏电站和火电厂通过上述分摊办法计算得出的应承担费用大于分摊金额上限时,按分摊金额上限进行支付。
原文如下:






















原标题:关于征求《宁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