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甘肃省目前新能源存量项目约6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项目1.23GW包括:酒湖直流工程配套23.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中尚未并网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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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光伏项目配置5-20%储能 甘肃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

2021-03-29 08:29 来源: 甘肃省发改委 

3月25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新能源存量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甘肃省目前新能源存量项目约600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项目1.23GW包括:酒湖直流工程配套23.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0〕588号)中尚未并网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风电方面4.75GW:包括已核准未建成风电项目180万千瓦,通渭风电基地130万千瓦风电项目,酒湖直流工程配套9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分散式风电75.5万千瓦项目。

文件明确鼓励配置储能设施,鼓励全省在建存量600万千瓦风光电项目按河西5市(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配置10%-20%、其他地区按5%-10%配置配套储能设施,储能设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小于2小时。对配置储能设施的项目业主,甘肃省发改委将在后续新增项目竞争性配置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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