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聆达股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协鑫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简称“协鑫控股”)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通过密切合作,在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发挥自身优势,进行深度合作,在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本运作等方面打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为光伏产业和金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公告,双方拟在下列方面进行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供应链深度合作
为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链的资源共享与整合,夯实和提升双方的行业优势地位,共同打造专业分工、错位发展、相互协作的行业发展生态。双方将在硅料、硅片、电池、组件、电站供应链端深度合作,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2021至2025每年在硅片、电池、组件合作总规模分别不低于5GW、8GW、10GW、12GW、15GW。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协调旗下金寨嘉悦新能源优先采购保利协鑫的高效硅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协调协鑫集成优先采购甲方旗下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效电池片。
2、资本股权合作
依托双方在新能源产业链的优势资源及上市公司平台,双方拟在资本运作层面开展深度合作,乙方将协调协鑫旗下上市公司通过参与甲方定增、参股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电池公司等形式参与甲方电池产业。
双方协商在太阳能电池产业通过资本市场互相发挥各自优势进行业务重组。
双方拟在上游多晶硅材料和下游光伏电站等领域,进行深度资本股权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合资公司、互相参股等方式。
3、依托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拟在金寨县共同合作建立占地1000亩的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园项目,双方与地方政府共同成立碳中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基金规模初定50亿,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和各方实际,可以分期分步到位,具体可由各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利用双方资源引进先进上下游新能源产业项目,打造碳中和新能源产业链,为金寨绿色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公告显示,该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经各方盖章后生效,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据了解,协鑫控股为协鑫集团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 智能公关数据平台;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 产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养 老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