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或“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将注册于新加坡的全资下属企业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 (暂用名),并在其下设立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暂用名,以下简称“新加坡新能源公司”),再由新加坡新能源公司在珠海横琴新区设立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暂用名, 以下简称“能源科技集团(新加坡)”),致力于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
新加坡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万新加坡元,能源科技集团(新加坡)注册资本为3,300万美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
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由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拟更名为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100%持股,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氢能综合应用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光伏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储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氢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工程建设、贸易等。(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当地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新加坡新能源公司100%持股,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氢能综合应用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光伏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储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氢能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光伏、储能、氢能等新能源工程建设、贸易等。(以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珠海港称,能源环保是公司的重要主营业务,本次设立子公司致力于光伏、 储能及氢能等新能源制造产业及应用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运营,符合低碳清洁能源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依托横琴新区税收优惠、人才奖励政 策及海外渠道,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竞争力, 并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