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寸土寸金的城市的楼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可以有效地利用屋顶空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但如果在建设的项目上又私搭乱建,无疑既违背了建设初衷,也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和高空安全。
日前在徐州中山北路东侧,金地商部楼顶,开发商在在光伏项目施工结束后,擅自在光伏发电设施下进行围合形成钢结构房屋,并以此对外出租牟利。该结构房的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
据了解,该光伏项目在2016年6月15日,获徐州市规划局批准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但并非是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项目。2018年6月27日,徐州规划局接到举报对金地商都集团建设楼顶违建钢结构房屋行为进行调查,并向鼓楼区移送了《关于查处金地商都楼顶违法建设的函》,责令徐州金地商都集团有限公司拆除违规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恢复原规划设计方案。但开发商并未处置又继续建设约2500平方米的钢结构房。
虽然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但前提必须是取得合法的批准手续,并且建筑符合规范。
近期,全国各地也查处了多起类似事件,或是受到规划、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是搭建材料、高度等不符合规定,在光伏发电设施下进行围合形成钢结构房屋,并不多见,2020年7月2日,徐州市规划局又重新向鼓楼区政府下达了《新增违法建设认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