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泗洪县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天岗湖乡光伏路)已由洪发改投资发【2020】9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天岗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泗洪县天岗湖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泗洪县天岗湖乡光伏路。
2.2工程规模:光伏路起点位于青沈线,与青沈线呈“T”字交叉,后路线自北向南延伸,于 K1+852.942 处路线折向东,终点与青天线呈“T”字交叉,起点桩号: K0+000.000,终点桩号:K2+294.571,道路全长 2.295km;老路现状类型主要为两种:3.0~3.5m 碎石土路面(起点~K1+852.942 )、 5.0m 碎石土路面(K1+852.942~终点),重建后路面为6m宽沥青道路,路面结构为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 +沥青封层+20cm 水泥稳定碎石+20cm12%石灰土,其中沥青砼面积14239m2,水泥稳定碎石面积14814m2,12%石灰土面积15806m2,路基宽8m。拆除重建圆管涵洞6座,新建圆管涵洞5座,新增标线标牌等交安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路肩覆土、边坡边沟整治、绿化等路域环境打造工程原则上由乡镇(街道)与本项目同步负责实施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县里实行奖补,暂按2万元/km列入暂定金。工程造价5272529元。
2.3工 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2.5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付款比例为6:3:1,施工过程中按《泗洪县2018-2020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导则》分部分项拨付省补及部分县配套资金,按实际进度情况拨付部分工程款,通过省厅检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项目交工验收完成移交,审计结算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0%,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2.6招标内容:含路基路面、管涵、标志标牌等交安设施工程。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双信封;□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4.1.1 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 2 项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的2019年度信用等级不低于A(含暂定A),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的信息为准,无法查询的,不予通过。
(2)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1.3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1.4 安全员: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2 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2 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投标人自行提供最近一个省交通厅系统项目的企业财务状况表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报表中无法查询企业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的,不予通过。
4.3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准许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4.4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28日 09:00至2020年07月0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0:00
7.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天岗湖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天岗湖乡人民政府地址:泗洪县永昌财富广场B栋4007室
联系人:周其俊联系人:赵甫
电话:15252869617电话:15366446828
传真:/传真:/
邮编:223900邮编:223900
E-mail:/E-mail:1147883681@qq.com
2020年06月16日(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