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工信厅印发《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发展目标,《通知》提到,力争经过四年努力,全省光伏、锂电等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其中,光伏产业达到1000亿元。《通知》指出,光伏行业,包括硅锭及硅片、电池及组件、下游及配套、组件回收等是发展重点。
原文如下:
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3年)
为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江西省“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坚持创新驱动,优化发展方式,加强基础领域、关键材料和前沿技术研发;引导企业提升管理质量和经营效益,加速推进新能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拓展新能源应用空间;持续完善发展环境,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应用驱动,不断激发新能源产业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夯实存量、做大增量,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较快增长。力争经过四年努力,全省光伏、锂电等新能源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00亿元。其中,光伏和锂电两大支柱产业分别达到1000亿元、700亿元。储能、氢能(含氢燃料电池)、生物质能等领域实现规模发展。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培育2-3家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百亿级新能源龙头企业,10-15家收入规模20亿元以上的行业骨干企业。加快上饶光伏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新余国家硅材料及光伏应用产业化基地、宜春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平台建设,以上饶、宜春、新余、赣州等设区市为重点,打造形成赣西、赣东北、赣南三大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并培育若干个特色产业集群。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比例达3%以上,在部分关键技术领域取得一批发明专利。建设一批省级制造业(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主导或参与建设地方、团体、行业、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
二、发展重点
(一)光伏行业
——硅锭及硅片。重点发展大尺寸铸锭、大尺寸硅片,以及与下游工艺需求相匹配的高品质硅片制备技术。进一步完善提升铸锭单晶工艺技术,加快推进大规模产业化。
——电池及组件。抓住光伏技术国产化发展契机,继续夯实高效晶体硅电池技术优势,重点发展PERC电池、N型电池(Topcon、HIT、IBC等)、砷化镓电池、钙钛矿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提高电池产业化转换效率。着力提升特种光伏组件设计与制造能力,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下游及配套。推进正银浆料、异质结生产设备国产化,加快逆变器、配电箱等电力配套产品转型升级,鼓励开发装配式建筑光伏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及构件,发展各类新型光伏发电应用产品,以及新一代生产装备、辅材等。支持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建设和应用型智能光伏产品开发,提升智能光伏服务能力与水平。
——组件回收。率先研发光伏组件环保处理和回收的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规模化组件回收处理成套工艺,形成相应行业标准。
(二)锂电行业
——锂盐。优化开采选矿提取工艺,不断提高综合收率,降低能耗与资源浪费,重点发展电池级锂盐、高纯锂盐等中高端产品。发挥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快锂云母资源综合利用回收技术研究。加强尾渣综合治理,开展尾渣综合利用产业化试点。
——电池材料。正极材料方面,重点发展高镍NCA(或NCM)、低钴、无钴三元正极材料。负极材料方面,重点发展硅碳负极材料、石墨烯、金属锂等新型负极材料,解决正负极材料容量匹配问题。电解液方面,发展高温电解液、低温电解液、高电压电解液等,研究开发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双氟磺酰亚胺钾(KFSI)、以及双氟磺酰亚胺阴离子(FSI-)等新型电解质材料。隔膜方面,重点发展具备良好电化学性能、耐热性、长寿命的PVDF隔膜,重点发展无氟型聚烯烃、陶瓷、芳纶等新型复合隔膜。
——锂离子动力电池(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不断提升锂电池单体和系统比能量、循环寿命及充电倍率,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能量密度300Wh/kg、循环寿命1500周以上的技术目标。加快固态电池技术研究,重点突破材料、成本、设备等瓶颈问题,率先实现半固态/固态动力电池大规模产业化。不断完善电池系统平台化设计技术,进一步优化模组设计与组装、热管理和电池管理系统,加快智能化、模块化动力电池系统开发及产业化。
——锂离子消费类电池及储能电池。适应5G、智能穿戴、无人机等新兴消费电子应用需求,重点发展轻薄化、高容量、高充电速率的消费类电池。推动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的技术共享与融合,加快促进储能电池性能提升与储能成本降低。
——电池回收及综合利用。引导产学研协作,推动模式创新,鼓励电池生产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合作,按照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原则,对废旧电池开展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提升综合利用水平与经济效益。
(三)其他行业领域
——储能(除锂离子储能电池外的其他储能电池及设备)。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加快相关企业制造模式转型升级,重点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钒液流电池等一批先进储能技术产业化及产品推广应用。
——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发挥我省生物质资源优势,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高值利用研究,重点发展生物质液体燃料和生物质燃气等。
——氢能(氢燃料电池)。加强电堆核心零部件及膜材料、催化剂等关键原材料研究,建设制氢、储运等重要配套环节,引进并发展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碱性燃料电池以及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项目建设
建立健全新能源重点项目库,不断完善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双倍增项目(新建年产8GW硅片、8GW组件产线)、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年产10GWh动力锂电池项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宜春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GWh固态锂电池产业化项目、江西普瑞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锂电隔膜项目、江西维科电池有限公司锂电池智能制造基地、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50000吨/年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绿色循环产业基地项目等一批新建重大项目,大力推动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片改扩建项目等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围绕新一代二次电池(固态电池、锂硫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氢燃料电池等重点领域,着力引进一批技术领先、投资规模较大,能够带动重点领域突破、提升产业层次,完善壮大新能源产业链的企业和项目。
(二)增强创新能力
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依托省内外创新资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建立若干面向重点领域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需求的创新中心、交流平台,推动基础研究、前沿创新、协同创新,营造激发创新的良好环境。
突破关键领域技术。依托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江西赣锋电子有限公司、宜春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理工大学等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推动高能量比、高可靠性的动力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技术、快充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凯迅光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南昌大学等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高品质类单晶硅锭、空间航天器太阳能电池、异质结双面太阳能电池等关键技术产品。依托江西省科学院,推进生物质连续共液化关键技术研发与突破。
(三)提升制造水平
统筹利用各级智能制造专项资金,以生产制造环节为重点,遴选一批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的新能源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依托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制造、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带动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适用技术在新建、改造产线上的综合运用。建设一批智能制造单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实现制造环节向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培育一批智能生产服务性示范企业和智能光伏服务类示范项目。
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与国际化产业生态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加强战略规划与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衔接融合,开展规范化流程管理和数据标准化,采用并逐步融合ERP(企业资源计划)、MES(生产过程执行系统)、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多样化信息手段,建设前瞻性企业中央大脑,提高综合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完善生产体系
围绕锂矿石提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光伏用硅片和电池片生产等新能源产业重点环节,以光伏和锂电两个规范条件为主要抓手,提高全产业规范化生产管理水平。突破锂云母提锂技术,实现全元素产品综合利用,解决尾矿废渣综合治理利用难题。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及装备,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支持光伏基础材料生产环节高自动化、全自动化改造,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以及安全生产全方位监控等。强化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等“绿色工厂”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广应用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促进全产业绿色清洁生产,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
(五)促进应用发展
加快应用市场分形创新,创新并推广新型运营模式和应用场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拓展新能源产业发展空间。
推广装配式建筑光伏构件。发展装配式建筑光伏、光伏建筑工程等附加值较高的光伏市场和配套产业。结合鼓励标准厂房建设及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选择园区标准厂房、工商业建筑、绿色农房等适用性较强的应用场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推进储能市场发展。充分发挥我省全钒液流电池及其储能系统产业基础,建设培育稳定的、与分布式新能源应用及区域智能微电网建设融合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支持锂电池、钒电池等二次电池在光伏、风力等新能源发电配建储能、电网调峰调频通信基站储能等多方面推广应用,开展综合性储能技术应用示范。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合作,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大力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应用示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关键技术和工艺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协同合作。加强产融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推动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映山红行动”,支持优势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着力培育行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及创新发展,发挥上市公司引领带动作用。
(三)建设人才队伍。通过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加快引进海内外“高精尖缺”新能源管理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柔性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快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引育并重,积极与国内外相关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人才培养合作。发挥职业教育优势,加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加强新能源学科建设,培育一批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
(四)促进合作交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带动为战略抓手,加大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力度,重点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以及行业领军企业。鼓励我省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全球布局,设立海外生产和研发基地,建立全球营销网络。推动与国内外企业、行业组织之间开展广泛交流合作,重点加强前沿技术合作和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实现高起点、可持续发展。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参与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协调,积极参加国家相关行业组织活动并发挥作用,不断扩大我省行业影响力。
(五)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加强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等,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政策,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扶植培育本地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
附件1: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目标设区市分解表
附件2: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重大项目表
原标题: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