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历时近一个月的东尼电子控股股东离婚案终于落下帷幕。东尼电子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完成过户登记。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沈晓宇先生持有公司 51,606,13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0%。根据沈晓宇先生已与张英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沈晓宇先生将其持有的 12,901,533 股股份转至张英女士名下。
2、本次权益变动后,沈晓宇先生持有公司 38,704,6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8%;张英女士持有公司 12,901,53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
3、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非交易过户办理完毕。
4、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5、鉴于沈晓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张英女士就其本次取得的东尼电子股份,将继续履行沈晓宇先生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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