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12398(含12398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能源监管热线的作用。现将2019年12月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
2019年12月,江苏能源监管办12398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359件,环比增加2.57%,同比减少1.37%。从信息分类看:投诉举报23件;咨询282件;表扬、求助、建议等其它方面54件。从反映渠道看,12398能源监管热线电话346件,电子邮件9件,留言3件,其他1件。
(二)分类情况
2019年12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310件,占86.3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20件,占5.57%;其他事项20件,占5.57%;石油天然气行业类7件,占1.95%;煤炭行业类2件,占0.56%;。
投诉举报23件,均为电力行业。其中:供电服务方面18件,电力安全方面2件,电力交易方面2件,其他方面1件。
(三)区域分布情况
2019年12月投诉举报事项地域分布在南京、南通各4件,宿迁3件,常州、扬州、镇江各2件,苏州、泰州、徐州、盐城各1件。
二、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供电服务方面:一是供电公司未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停电问题,影响群众生产与生活;二是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由于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等原因,影响群众正常办理涉电业务。
(二)电力安全方面:用户反映供电设施或线路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用户生产生活。
(三)电力交易方面:用户反映某售电公司违规签订购售电合同,要求调查。
(四)其他方面:用户要求我办帮助核实本户电表检验结果。
三、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12月,共收到投诉举报信息23件,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当月受理的21件以及上月结转的16件投诉举报进行了调查处理,已办结24件,剩余1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典型案例
(一)宿迁某用户反映供电企业更改用户缴费方式但未事前通知。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因用户存在逾期缴纳电费的情况,根据《宿迁市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宿信用办[2017]17号)第18-2-5条规定“对于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失信用户修改电费结算方式为预结算或费控”。我办联系供电企业确定用户在保持半年以上正常缴纳电费后,可联系95598进行缴费方式的变更。同时要求供电企业做好告知及预付费宣传工作,以取得用户的理解。
(二)扬州某用户反映江苏某售电公司存在恶意篡改合同期限,单方绑定企业,擅自扣发电价优惠补贴等行为。经调查,反映事项部分属实。我办已通过沟通协调,解绑相关单位与该售电公司的绑定关系。同时要求该售电公司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