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子科滩镇青根河村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扶贫工程,本项目的任务以发电为主,并承担一定的扶贫任务。根据省扶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扶局[2017]189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促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合作企业补缴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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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兴海县17年度光伏收益补缴资金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受益户花名册公示

2018-12-05 09:14 来源: 兴海县人民政府 

兴海县子科滩镇青根河村协和新能源有限公司20MW扶贫光伏发电项目属于国家扶贫工程,本项目的任务以发电为主,并承担一定的扶贫任务。根据省扶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扶局[2017]189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促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合作企业补缴2017-2018年度关联贫困户收益资金的通知》文件中“统一标准后带动建档立卡的配比关系”“兑现收益分配时限为正式发电满一年后的头一个月”要求,兴海县20兆瓦合作企业协和能源有限公司,补缴2017年建档立卡户受益资金444.4万元,带动安排我县扶贫信息系统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非贫困村中的深度贫困对象,主要包括老弱病残(残疾、低保兜底、无劳力、大病人员)以及未享受扶贫政策的“夹心层”人员1111户,每户补贴标准4000元。

现将补贴资金444.4万元委托县农商银行拨付至受益户账户,其中子科滩镇231户(黄青村37户,日干村63户,泉曲村40户,青根河村52户,直亥买村39户);河卡镇292户(羊曲村13户,白龙村61户,灯塔村89户,幸福村51户,都台村39户,上游村39户);曲什安镇87户(才乃亥村29户,莫多村33户,塔洞村25户);唐乃亥乡197户(上鹿圈村41户,下鹿圈村19户,上村11户,中村9户,下村39户,明星村17户,野马台村21户,加吾沟村21户,桑当村19户);中铁乡129户(豆后塘村32户,吉浪村31户,然毛村37户,隆务龙村29户);龙藏乡40户(麻日毛村5户,日旭村35户);温泉乡135户(温泉村35户,盖什干村14户,南木塘村47户,多巴村19户,尕科河村20户)。受益户花名册详见附表。

下面对《兴海县2017年度光伏收益补缴资金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受益户花名册》进行公示公告,为期5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974-8583763。

附件:兴海县2017年度光伏收益补缴资金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受益户花名册(点击下载附件)



原标题:青海兴海县17年度光伏收益补缴资金非贫困村建档立卡受益户花名册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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