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1109号)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光伏新政发布之后,对于被关进了小黑屋的光伏,配额制一丝一毫的进展无疑都让人十分兴奋。(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杂志作者:李帅)在实施方面,上述文件规定各省级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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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小黑屋的日子到头了?

2018-09-27 14:26 来源: 能源杂志 作者: 李帅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8〕1109号)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光伏新政发布之后,对于被关进了小黑屋的光伏,配额制一丝一毫的进展无疑都让人十分兴奋。

(来源:微信公众号 能源杂志 作者:李帅)

在实施方面,上述文件规定各省级能源主管制定本行政区的能源及电力规划时应将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作为约束性指标,并在电力改革中建立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利用的制度,按照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和充分利用的原则开展电力建设和运行管理。并明确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除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核定保障小时数地区超过保障小时数的集中式风电(不含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的可上网电量,其他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部可上网电量均为保障性收购电量。

协鑫新能源叶超对记者说:

“配额制的关键是能否做出刚性的要求,把配额的指标明确下来。如果作为一个刚性要求,才能激发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售电公司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动力。”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1日 下发的国家发改委823号文明确规定:“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由此,中国光伏发电在政策倒逼下,一夜进入平价时代。这意味着,中国的光伏发电在电站的开发建设端进入了市场化的新时代。然而,旧有的电力体制与驱动机制却难以跟上平价光伏发电的步伐,问题不断突显。

  • 第一个是旧有的电力体制无法满足“光伏发电”的市场化生存,比如说至今不允许隔墙售电。如果能把这个问题解决,那么光伏相当于打开了一扇新的窗,不会完全地陷入黑暗。

  • 第二个是随着光伏电的国家补贴被取消,地方政府同时丧失了发展这一可再生能源的动力。现有政策规定,针对无需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地方政府可以自行组织。没有国家度电补贴带来的光伏发电税收激励,必须有新的政策来激发地方政府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新动力。

光伏业内人士表示:“光伏发电从政策市场进入市场化市场,现在的痛点在哪里?既有的电网系统,电力体制都是与传统能源相适应,并没有满足新能源发展。因为这牵扯到利益格局的再调整问题,电网的收益怎么来?如果调整为收取过网费,那么过网费怎么定?光伏新能源电力的快速发散发中,还牵扯到新旧能源的平衡。”

201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两个月后,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这些都让业内人士看到了无限的希望,甚至分布式光伏的试点都已经上报了。但是从最终的结果来看,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分布式市场化交易在电网侧仍然没有达成一致,何时能够取得突破还难以预测。

国家发改委823号文鼓励平价上网。对于平价上网,一方面,光伏行业技术进步和竞争,降低产品价格;另一方面,政府的非技术成本问题是否能够配合起来,那么就能够实现实现平价上网。

而关键的问题是对于非技术成本的下降,地方政府的动力何在?新能源大规模的发展,对于任何一个地方政府来说,在全社会用电量没有大规模增长的情况下,政府作为一个平衡者的角色,还要顾及传统能源的声音。而且对于平价时代的光伏风电,降低土地使用价格,降低地方性的一些收费,积极性自然不高,如何调动积极性是平价时代政府层面需要去考虑的地方。

叶超谈到:“目前的情况是去补贴关上光伏政策市场的大门,而新能源市场化市场的配套制度,或者说市场的窗没有彻底打开。光伏发电创造了能源、低碳、环保三重价值。如果能够得到更高层面政府机构的关注,我想新能源能走得更顺畅一点,波折的过程能缩短一些,这对整个社会应该是有益的。”


原标题:光伏小黑屋的日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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