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国家能源局针对目前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项目投资开发环节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等问题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这是本月国家能源局第三次出台相关文件。力度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不但将光伏项目前期开发投机行为路径封死,为规范光伏项目前期开发提供了良好环境,同时强调了在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并对社会公布。这对于我国光伏行业整体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长期持有光伏电站的投资主体越多越有利行业发展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当前确实有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存在质量问题。而这些电站项目也通过了相关的验收,那么问题可能就是出在验收标准不够完善上。一位光伏行业资深人士告诉笔者,目前光伏行业内的标准建设归口比较复杂,而现有的很多标准都是照搬传统能源的标准,有一些并不适用于当前光伏行业现状。
笔者曾到过河北、甘肃、青海、新疆等多个集中式光伏电站大省采访,在与业内人士的交流中发现光伏电站出现质量问题的现象并不鲜见。这种现象多数出现在部分项目投资企业只是拿到项目后迅速建好,但并不打算长期持有,而是转卖给其它公司的模式上,因此建设过程中企业自我要求的标准并不高。光伏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在25~30年持续稳定的提供零成本的清洁能源,因此这种低标准项目的情况显然有悖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初衷。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公司南疆分公司负责人岳志贤告诉笔者,一个3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大约需要员工15人左右运营。连续运营25~30年,人力成本并不低。因此,很多投资主体并没有意愿或者不具备长期持有光伏电站的条件。而只有打算长期持有光伏电站的投资主体,在采购和施工中才会有高标准要求的内在动力。“如果在建设电站的时候不提高标准,以后运营起来会很麻烦。”岳志贤告诉笔者,“打算长期持有电站的投资主体越多,越有利于行业发展。”
光伏行业分析师郑佳明告诉笔者,并不是所有的投资主体都具备长期运营的条件,而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光伏的背景下,难免会出现建好了转手卖掉,快速回收资本的情况。在目前需要消纳过剩光伏产能的背景下,对光伏产业当下发展也是有一定益处的。因此,不论是因为长期持有而产生内在的高标准要求也好,还是短期持有转手套现的模式也好,对于光伏行业的高标准建设要求都是必要的,可以说主管部门这次出手很及时。
光伏电站实现金融属性需标准化背书
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已经成为业内共识。欧美、日本的光伏市场也已经验证了光伏电站实现金融属性对于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意义。对此,能源主管部门和业内企业都有明确的认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的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鼓励银行、保险、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光伏电站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光伏电站提供优惠贷款,实行以项目售电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机制。此前的几个月中,国家能源局也对金融机构提出过类似建议。但到目前为止,金融机构的反馈并不积极,这其中的原因当然比较复杂,但目前我国的光伏电站建设过程中缺乏令资本认可的相关标准正是原因之一。
上海电力日本株式会社社长刁旭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日本光伏市场的投资主体十分复杂,除了传统的能源企业之外,还有来自全球的各种金融主体,其中很多都不曾涉及光伏。但是日本的光伏建设过程中有严格并且公开的标准,任何一个电站都要严格遵守,并以此保障25~30年内光伏电站的稳定收益。因此,各国的金融资本很有兴趣将日本的光伏电站项目证券化,并长期持有。这对于我国的光伏产业发展很有借鉴意义。
而目前虽然我国的光伏电站建设过程还比较粗放,国内的金融机构参与光伏项目融资的并不多。郑佳明告诉笔者,金融机构即使参与了光伏项目融资,看重的往往也不是光伏电站项目本身,而是投资主体本身的投资风险如何。在目前光伏电站项目风险不完全可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太愿意过多的牵涉其中。
因此,《通知》中要求设立相关标准并对社会公布,进而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检查验收,以及10月9日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项目单位进行设备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获得认证且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产品。”“光伏电站工程设计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含行业标准)和工程规范,竣工验收报告是项目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目录的前提条件”等要求或将为光伏电站持续稳定发电背书,这将为金融机构支持光伏电站融资产生良好作用,甚至逐渐会吸引全球资本参与光伏产业发展,为我国的大气环境改善作出贡献。
原标题:标准化是光伏电站实现金融属性可持续发展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