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前夜,中环股份靓丽的三季报不但没有刺激二级市场,其股价却应声下跌三成,这让部分中小股东傻了眼。10月25日,中环股份发布了三季报,得益于新能源产品结构调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5.87亿,较上年同期增长61.26%;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2.04%。然而靓丽的业绩,二级市场并没有买账。三季报公告前的两个交易日,股价在创下29.64元年内新高后一路下跌,目前已经跌近三成。一位中环股份小股东对中国网财经表示,三季度第三大股东减持以及天津市国资委对一致行动关系的行政界定成为此次暴跌导火索,并质疑其信批存在较大问题。十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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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股份最悲催:Q3财报亮丽 股价却大幅下跌

2013-11-20 09:09 来源: 中国网 

再融资前夜,中环股份靓丽的三季报不但没有刺激二级市场,其股价却应声下跌三成,这让部分中小股东傻了眼。

10月25日,中环股份发布了三季报,得益于新能源产品结构调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5.87亿,较上年同期增长61.26%;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4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2.04%。

然而靓丽的业绩,二级市场并没有买账。三季报公告前的两个交易日,股价在创下29.64元年内新高后一路下跌,目前已经跌近三成。

一位中环股份小股东对中国网财经表示,三季度第三大股东减持以及天津市国资委对一致行动关系的行政界定成为此次暴跌导火索,并质疑其信批存在较大问题。

十倍股虚实

支撑中环股份目前超高估值的资本故事,是其和SunPower公司合作的高效能光伏技术,中环股份此前多次公开宣称其引进的SunPower公司的技术可使光伏发电成本降至0.4元以下,是目前市场上其他光伏企业发电成本的将近一半,并与传统发电方式成本相当。

在其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25kW低倍聚光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尚未建成,发电成本也没有正式公布和证实之前,中环股份7月31日晚公告称,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吉瓦光伏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随后,中环股份与SunPower Corporation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计划在内蒙古设立一家合资企业,运营高效率聚光型光伏太阳能系统装配设施,合资企业将于2017年前在内蒙古开发建设7.5 GW装机容量的光伏电站。

不久后,中环股份又抛出了30亿元的增发融资方案,用于CFZ单晶用晶体硅及超薄金刚石线单晶硅切片项目、CFZ区熔单晶硅及金刚石线切片项目。

而与此同时,中环股份还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中环能源,负责在四川电站开发的前期工作。并在央视等公共媒体和官网上多次强调其新技术在光伏发电成本上取得了革命性突破。

正是中环股份释放的种种新技术成功的信号,加上其官网上发布的天津市政府多位领导前去考察的信息让投资者相信并对中环股份CFZ光伏技术抱有极大期许。

东吴证券认为,中环股份向外界传递了公司对新技术的巨大信心,电站建设模式的可复制性初步显现。

3个月时间,东吴证券不吝笔墨的发布了11篇研究报告强烈看好中环股份,认为中环股份具备光伏十倍股的潜质,给予公司“强烈推荐”评级。

券商的强烈看好,故事题材也足够吸引人,二级市场的股价也并没有让人失望,中环股份的股价从今年5月初的11.6元涨至最高29.64元,最高涨幅超过150%。

令人意外的是,就在看上去前景一片大好之时,中环股份三季报显示和大股东关系密切的第三大股东天药集团减持了262.69万股,持股比例由2012年末10.84%减少至10.54%。

该股东减持,中环股份并未做信息披露。

同样,对于投资者非常关心的内蒙古25kW低倍聚光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成本数据为何迟迟不公布的问题,中环股份只是一再表示转换效率达到24%-26%,示范项目符合预期。

正是主要股东偷偷高位减持和示范项目的成本数据疑问重重让投资者和市场的对中环股份的热情迅速冷却。

中环股份在发布三季报的前两天股价在创下29.64元的新高后便迅速暴跌,10月25日,三季报披露当日,中环股份股价应声跌停并展开了半个月阴跌走势。在此期间,中环股份收获两个跌停板,股价一举回到“解放前”。

对于这波剧烈的调整,以及先知先觉的资金提前出逃,让投资者倍感蹊跷,并质疑中环股份的信息披露。

第三大股东涉嫌违规减持

在中环股份披露三季报的当日,其还披露了一则《 关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环集团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公告》,公告称,接天津市国资委通知,金耀集团及中环集团股权划转至渤海国资后,天津市国资委对金耀集团、中环集团的监管方式保持不变,金耀集团、中环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不变;原董事会、监事会保持不变、原有经营管理模式保持不变,渤海国资、金耀集团、中环集团之间保持独立经营,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同时表示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依据自身独立判断,互不干涉、互不影响,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天药集团的减持和这则天津市国资委以行政文件界定中环集团和金耀集团的股权划转给渤海国资而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引起了市场的极大关注。

因为在2012年6月8日,中环股份上一次的定向增发中,中环集团和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作为仅有的两家参与增发对象,做出了三年之内不减持中环股份的承诺。

而第三大股东天药集团是金耀集团的子公司,金耀集团和中环股份的第二大股东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大股东中环集团同属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管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渤海国资)的旗下子公司。

中环股份股权结构图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渤海国资、中环集团、金耀集团以及天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同属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国资委对上述公司构成重大影响,按照股权比例,上述公司高管绝大部分将由天津市国资委委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天药集团在此时选择减持股份,是否涉嫌违规呢?

而天津市国资委又在天药集团减持中环股份公布于众之时,以一纸行政文件来界定中环集团、渤海国资、金耀集团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的关系。这是否为天药集团的减持股份大开方便之门?

此外,和控股股东有着密切关系的天药集团减持中环股份是否意味着股东层面对中环股份的技术前景存在着分歧?抑或是迟迟没有披露的内蒙古25kW光伏电站示范项目成本数据不及预期?技术存在失败的风险?

面对这些疑问,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到了中环股份,一名证券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只是按照信披规范披露相关事项,至于到底由谁来界定一致行动关系需要有关权威部门确定。”

而对于其他疑问,中环股份方面并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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