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业内获得最新消息,就欧盟对华光伏征税案,欧盟原本定于15日进行成员国投票,但当天绝大多数欧盟成员国并未投票,因此延期至24日(本周五)再次投票。业内人士分析,欧盟将不顾成员国和行业反对声音,强行通过建议案。
此前,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K arel deG ucht)已向欧委会提交建议案,建议对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关税,计划从6月6日起征收平均税率为47%的临时性关税。该建议已经发给欧盟各成员国,欧委会将在闭门磋商中向成员国说明调查结论,各成员国按照程序投票表决。
去年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立案调查以来,我国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一直保持与欧方紧密磋商对话,我国政府、协会、专家也在近期密集表态施压。据相关人士透露,原定于15日的投票无果而延迟至最终期限的24日,这说明中方的工作起到了一些作用,欧盟内部以及欧洲光伏业界都有反对声音,意见难以达成一致。
据了解,作为光伏双反案的始作俑者,德国目前立场较为模糊,默克尔偏向于反对,但是有多个部长支持。另外,也有专家指出,德国是举自由贸易大旗,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德国目前在欧盟内部公开的立场是,支持征税,但同意与中方谈判。德国支持征税的立场是真,谈判只是幌子。”
即使欧盟内部反对票居多,恐也难动摇欧委会对华征税的决心。据知情人士分析,按照法律程序,成员国多数反对可能影响欧委会初裁的决定,但最终欧委会初裁不是由成员投票多数决定,而且,从目前情况看,欧委会是准备在多数成员国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初裁的,以实现对中国产品设限,迫使中方的让步。
正如中国驻布鲁塞尔一位外交官所说,磋商难度很大,因为既然欧方已经确认中国产品存在倾销而且对当地产业有损害,从理论和利益的角度来看,裁定对中国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似乎是一个必然结果。
最近,欧盟有1500多家光伏产品进口商和安装企业联名致函欧委会贸易委员,反对为极少数生产企业利益对中国产品征税,而牺牲欧盟的整体利益。欧洲研究机构的报告显示,限制中国产品将会导致欧盟丧失就业岗位将近20万个。
法律人士指出,关于欧盟企业的申诉资格,欧委会已经明确申诉方关于申诉资格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实际远不止欧盟申诉方提供的只有143家生产企业,而是欧委会立案多月后才披露的220家生产企业,但是,欧委会无法证明为什么220家生产企业的总产量反而低于143家企业的总产量。欧委会在申诉资格认定上,坚持对组件、电池和硅片这三个产品不作分别认定,更证明组件的申诉资格可能是达不到的。
关于倾销幅度,欧委会尚未初裁,就在媒体放风,认定中国光伏产品有严重倾销和损害,将按照损害幅度征收47.6%对未抽样企业征收平均税。但让人不解的是,欧委会调查档案中至今都没有印度参照企业的调查问卷公开版,严重践踏了WTO的程序规则,剥夺了中方企业的知情权和抗辩权。法律人士称,“欧方在程序权利上挑战中国企业和产业的极限,是在选择死胡同。”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对记者表示,对于欧盟的初裁结果,我方应做好最坏的打算。与此同时,应积极考虑反制措施。欧盟把中国作为假想敌,若不考虑行业的实际情况,做出极端选择,对我国已经陷入困境的光伏企业不留一丝生机,那么我们也要采取实质性动作。比如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层面沟通,对欧洲产品进行制裁,对正在调查中的欧多晶硅产品采取严厉制裁,让其尝到两败俱伤的滋味。
霍建国说,贸易发展的原则是互利共赢,我们希望磋商能解决问题,但是如果欧方一意孤行,我们也绝不留情面。需要提示的是,这样的局势必将在短期内破坏中欧合作的氛围,不利于双边经贸发展。
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何伟文对本报记者说,如果欧盟坚持对我国光伏产品设限,那么我们应当采取有理、有利的反制。比如说,减少对欧盟光伏产品的供应转向我国内市场,欧盟内部产业链不完整,将因此受到损失。此外,在光伏以外的产品也采取不进口、少进口等制裁措施。
“欧盟一定要付出代价,不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建议,对欧在华投资以及欧盟出口我国的农产品、空客、汽车等采取相应的制裁手段。尤其是对始作俑者德国的汽车设限,对爱立信、西门子等企业也要设限。
晶科能源全球品牌总监钱晶表示,如果真的征收47%的关税,没有一家光伏企业能吸收这一块成本,我们能做的就是转嫁给欧洲消费者和欧盟各国政府。这无疑降低了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日前表示,在欧盟尚未完全摆脱危机的情况下,主动挑起对华经贸摩擦,不仅不能解决欧盟产业自身因技术落后、资金短缺等导致的困境,还将进一步削减中欧经贸合作对欧盟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和潜力,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甚至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头”,损人又害己。
市场冰火突变令光伏产业喜忧参半
继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补贴、反倾销制裁后,欧盟市场也紧跟其后展开“双反”调查,光伏出口一时雪上加霜。业内人士提醒,在警惕欧美资本对处于低谷中的中国光伏资产实施并购同时,加大国内市场开拓或许正逢其时。
产能负累与“双反”调查紧逼光伏行业
2004年之后六年间,中国光伏行业迎来了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尚德、赛维、英利、天合等一批龙头企业涌现,光伏产业整体规模短期内跃居全球首位。但金融危机之后,光伏电池板迅速由每瓦35元下降至不足20元,之后一路走低。
2009年下半年开始,随着“金太阳”工程的启动,光伏产业形势再度转好,市场又出现供不应求“有产能就赚钱”的局面。在产能扩张的同时,整个光伏产业链技术与产品品质也基本与欧美同步,而价格、成本只是欧美产品的3/4.
但是,“乱像注定会带来一轮行业大洗牌”,长期从事产品营销的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集团品牌策划部部长韦兆文说,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受欧债危机影响,加上欧美“双反”调查,致使严重依赖欧美市场的中国光伏产业再度遭受冲击。到2012年底,光伏板每瓦价格跌至5元。
根据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终裁结果,美方对中国相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征收介于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关税,以及介于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紧接着,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已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
欧美资本对中国优质光伏资产虎视眈眈
当前,中国光伏产品仍未改变对欧美市场的依赖。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中国光伏产量超过25吉瓦,但超过80%仍依赖国际市场。而且,当前需警惕欧美资本抄底中国光伏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欧美针对中国光伏行业的“双反”调查,应是欧美资本展开的一场阴谋。欧美资本想借机把中国光伏行业打成哀鸿遍野,然后对光伏业优势资产进行廉价收购,继而重新启动欧美市场。
2012年底,德国太阳能龙头企业SMA公告称,已与江苏兆伏爱索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同收购其72.5%的股权。这标志着占有全球市场40%份额的SMA正式进军中国市场,争夺未来3年200亿元的中国逆变器销售市场。
当前,国内光伏企业应坚持国内、国外市场“两条腿”走路。目前,随着国内市场的逐步启动,国内光伏企业开始扩大国内及欧美以外市场的销售。如,山东力诺集团今年将2/3的电池组件放在国内销售,同时开拓日本、非洲、澳大利亚、中东等市场。
国内市场开始发力光伏前景柳暗花明
为启动国内光伏市场,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救市政策。继国家“金太阳”工程之后,2010年国家开始试点地面大型光伏电站建设。2011年,中国光伏装机增长迅速,其中仅青海省一年新装机就超过1吉瓦。
国内市场的启动有力抵消了欧美市场的不利影响。2012年,全国光伏新装4.5吉瓦,超过以往所有光伏装机量,年装机增长率保持60%以上。这一年,国内市场保持高速增长,也使大批注重国内市场的光伏企业得以重生。
受国家救市政策的引导,从去年开始包括英利、广东兴业、北京中海阳等国内光伏龙头企业,纷纷发力国内光伏工程市场。山东力诺电力集团总经理周广彦说,由于力诺光伏板块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下游,即电池生产、组件拼装、终端应用,因而企业内部自控能力比较强,相对于上游企业受市场冲击较小。
记者近日在位于济南东部的力诺科技园看到,与2012年底负荷降至不足一半不同,目前光伏电池板生产车间内开工率达100%。据介绍,目前,国内光伏产能只是相对过剩,中国40%以上多晶硅仍依赖进口。
按照国家相关规划,到2015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要达到20吉瓦。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达成说,光伏发电是与国际差距较小的产业,有必要实现更快发展,尤其是通过市场实际应用来带动产业进步。